引进项目

    全国博管会资助海外优秀博士来华(回国)在国内博士后设站单位从事博士后研究工作,为期2年。资助经费由全国博士后管理委员会和博士后设站单位共同承担。年龄不超过35周岁,近3年内在世界排名前100的高校或排名前100的学科获得博士学位的外籍或留学回国博士,以及来自“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并在本国排名前三高校获得博士学位的外籍博士可申。获资助者由国家资助每人每年20万元人民币,引进单位配套资助每人每年10万元人民币,包括在华从事博士后研究期间个人的生活开支、住房补助、社会保险及来华往返国际旅费等。

    申报时间:一年次,一般为每年2月、9月。

    申请办法:以人力资源处博士后工作办公室通知为准。


    派出项目

    全国博管会每年评选优秀在站博士后研究人员、应届博士毕业生到国(境)外高水平高校、科研机构、企业的优势学科领域合作开展博士后研究工作。派出人员在国(境)外从事博士后研究时间须不少于12个月,在派出单位从事博士后研究时间须不少于6个月,在站时间累计不少于24个月,最长不超过6年。申报人员年龄不超过35周岁。2020年以后入选者从入选的次月起在学校或外方工作期间,学校按25万元/年资助。申报时间:一般为每年2-4月。

    申请办法:以人力资源处博士后工作办公室通知为准。


    学术交流项目

    全国博管会每年资助一定名额有限在站博士后研究人员赴国(境)外开展学术交流活动,国家资助每人2万元人民币(一站只能获得一次资助)。

    申报时间:一般为每年2-9月

    申请办法:以人力资源处博士后工作办公室通知为准。


    香江学者计划

    全国博管会办公室与香港学者协会联合培养,以港方大学合约研究人员的身份开展博士后研究,为期2年。资助经费为每人36万元人民币和相应额度的港币用于在港两年的生活保险费、旅费和科研经费。

    申报时间:一般为每年2月。 

    申请办法:以人力资源处博士后工作办公室通知为准。


    澳门青年学者计划

    澳门青年学者计划每年选派内地博士到澳门指定的培养单位,在合作导师的指导下,在澳门优势专业领域开展博士后研究工作,为期2年。资助经费为每人36万元人民币和相应额度的澳门币,主要用于获选人员在澳门期间的生活开支、住房补贴、社会保险以及往返旅费等。

    申报时间:一般为每年2月。 

    申请办法:以人力资源处博士后工作办公室通知为准。


    中德博士后交流项目

    全国博士后管委会办公室与德国亥姆霍兹联合会合作实施,每年选派新近获得博士学位的优秀青年科研人员赴德国亥姆霍兹联合会下属的研究所开展博士后研究工作,为期2年。中方资助每人30万元人民币,德方按月资助每人1500欧元。资助经费可用于生活津贴、健康和意外伤害保险和研究、差旅费用。

    申报时间:一般为每年3月。

    申请办法:以人力资源处博士后工作办公室通知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