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成果送审
博士后研究工作期满前1个月,本人向学院(系或单位)博士后主管科室或企业博士后管理部门(企业博士后)提交研究工作书面报告、研究成果清单及相关佐证材料,经初审符合出站基本条件者,按各单位出站程序完成出站考评。附:浙江大学博士后研究成果评审表及联系函
本人将准备好的出站汇报材料报学院(系或单位)博士后主管科室或企业(企业博士后),由主管科室或企业组织5人以上考评小组召开考评会(合作导师必须到会介绍情况,如合作导师因出国等原因无法出席博士后出站考评会议,必须书面委托他人到会介绍博士后在站期间工作情况),对博士后在站期间研究工作、业务能力、个人表现等进行考核评定,并在《浙江大学博士后研究人员出站审核表》上签字,形成书面材料。出站考评书面材料(含2位校外专家意见)是博士后期满出站材料的一部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