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系),各位博士后:

2026年,全国博士后管委会办公室、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会将继续开展香江学者计划、澳门青年学者计划、中德博士后交流项目资助工作,根据申报指南,具体工作安排如下:

一、香江学者计划

(一)项目内容

 “香江学者计划”由全国博士后管委会办公室和香港学者协会联合实施。每年选派内地博士到香港指定的大学,在港方合作导师的指导下,以港方大学合约研究人员的身份开展博士后研究,为期2年。资助经费为每人36万元人民币和43.92万元港币(约合36万元人民币),主要用于支付获选人员在港期间的生活开支、住房补贴、医疗保险、科研补助及往返旅费等。

2026年“香江学者计划”计划资助不超过60人。

(二)申请条件

1.年龄不超过35周岁,政治素养良好,思想品德端正,身体健康。

2.申请人应为在站博士后研究人员或未进站的博士毕业生,申请人一般应博士毕业三年以内。

3.在站博士后研究人员申报须经合作导师和设站单位同意;未进站的申请人需依托博士后科研流动站申报,获选后再办理博士后进站手续。

4.具备较高的学术水平和较强的科研能力、创新能力。

5.具备良好的英语水平。

6.能全职在香港工作2年。

7.专业领域:基础研究、生物医学、信息技术、农业、新能源、新材料、先进制造、经济学、法学、管理学等。

8.此前获得过国家资助博士后研究人员计划(ABC档)、香江学者计划、澳门青年学者计划、香江学者计划(湾区项目)、澳门青年学者计划(湾区项目)、中德博士后交流项目及其他各类博士后引进派出项目(博士后国(境)外学术交流项目除外)的人员不得申报香江学者计划

(三)申报及遴选程序

1.个人申请

申请人于32日—424登录中国博士后网站,进入中国博士后网上办公系统https://www.chinapostdoctor.org.cn/auth/login.html,在“国(境)外交流项目”中选择“香江学者计划”进行申报。申报时须查看申报岗位详情,并按提示要求填写相关申报信息、上传相关证明材料。  

2.博士后设站单位审核

人力资源处430前,完成个人申报信息和证明材料的审核。

3.内地与香港组织遴选

全国博士后管委会办公室、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会组织第一轮专家评审,按照计划资助人数12 的比例评选出候选人;港方对候选人进行第二轮专家评审,确定拟获选人员。

申请人可于6月登录申报系统查询第一轮专家评审结果。

二、澳门青年学者计划

(一)项目内容

 “澳门青年学者计划”由全国博士后管委会办公室和澳门科学技术协进会联合实施。每年选派内地博士到澳门指定的高校及科研机构,在合作导师的指导下,在澳门优势专业领域开展博士后研究工作,为期2年。资助经费为每人36万元人民币和42万元澳门币(约合36万元人民币),主要用于获选人员在澳门期间的生活开支、住房补贴、社会保险以及往返旅费等。澳门培养单位协助提供自费的医疗服务计划,视情况提供学校宿舍(住宿费自理)。

2026年“澳门青年学者计划”计划资助30人以内。

(二)申请条件

1.年龄不超过35周岁,政治素养良好,思想品德端正,身体健康。

2.申请人应为在站博士后研究人员或未进站的博士毕业生,申请人一般应博士毕业三年以内。

3.在站博士后研究人员申报须经合作导师设站单位同意;未进站的申请人需依托博士后科研流动站单位申报,获选后再办理博士后进站手续。

4.具备较高的学术水平和较强的科研能力、创新能力。

5.具备良好的英语水平。

6.能全职在澳门工作2年。

7.专业领域:中医药(生物医学、临床生物学、生物讯息学、中药学、药学、化学等),微电子(微电子学与固体电子学、电子信息科学与技术、物理学、模拟与混合电路等),月球与行星研究(物理学、应用数学、化学、地质学、天文学、计算机科学和技术、大气科学、空间物理、信息科学和遥感科学等),智慧城市物联网(智能感知、网络存储和传输、大数据分析和控制、智慧能源物联网、智能交通、公共安全监控和灾害防治等),其他目前在澳门已具备发展基础和潜力且具有杰出学术带头人的优势专业领域。

8.此前获得过国家资助博士后研究人员计划(ABC档)、香江学者计划、澳门青年学者计划、香江学者计划(湾区项目)、澳门青年学者计划(湾区项目)、中德博士后交流项目及其他各类博士后引进派出项目(博士后国(境)外学术交流项目除外)的人员不得申报澳门青年学者计划

(三)申报及遴选

1.个人申请

申请人于32日—424登录中国博士后网站,进入中国博士后网上办公系统https://www.chinapostdoctor.org.cn/auth/login.html,在“国(境)外交流项目”中选择“澳门青年学者计划”进行申报。申报时须查看申报岗位详情,按提示要求填写相关申报信息、上传相关证明材料。

2.博士后设站单位审核

人力资源处在430前,完成个人申报信息和证明材料的审核。

3.内地与澳门组织遴选

全国博士后管委会办公室、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会组织第一轮专家评审,按照计划资助人数12 的比例评选出候选人。候选人在规定时间内与最多2位合作导师对接。对接成功后,候选人和合作导师共同撰写研究方案,并由候选人向澳门项目秘书处递交申请表和研究方案。澳门科学技术协进会组织项目第二轮专家评审,确定拟获选人员。

申请人可于6月登录申报系统查询第一轮专家评审结果。

三、中德博士后交流项目

(一)项目内容

中德博士后交流项目由全国博士后管委会办公室与德国亥姆霍兹联合会合作实施,每年选派新近获得博士学位的优秀青年科研人员赴德国亥姆霍兹联合会下属的研究所开展博士后研究工作,为期2年。中方资助每人30万元人民币,德方按月资助每人 1500 欧元。资助经费可用于支付获选人员生活津贴、健康和工作意外伤害保险和差旅等费用。

2026年中德博士后交流项目计划资助18人以内。

(二)申请条件

1.年龄不超过 35 周岁,政治素养良好,思想品德端正,身体健康。

2.申请人应为在站博士后研究人员或拟进站的博士毕业生,上述申请人一般应博士毕业三年以内。

3.在站博士后研究人员申报须经合作导师和设站单位同意;拟进站的申请人需先依托博士后科研流动站单位申报,获选后须办理博士后进站手续。

4.申请人原则上不得为德国亥姆霍兹联合会体系成员单位博士毕业生和博士后研究人员。

5.具备良好的英语或德语能力。

6.能保证全职在德国工作至少20个月。

7.符合德方提供的博士后研究人员岗位需求和申报要求。

8.此前获得过国家资助博士后研究人员计划(ABC档)、香江学者计划、澳门青年学者计划、香江学者计划(湾区项目)、澳门青年学者计划(湾区项目)、中德博士后交流项目及其他各类博士后引进派出项目(博士后国(境)外学术交流项目除外)的人员不得申报中德博士后交流项目。

(三)申报及遴选

1.个人申请

申请人于32日—525登录中国博士后网站,进入中国博士后网上办公系统https://www.chinapostdoctor.org.cn/auth/login.html,在“国(境)外交流项目”中选择“中德博士后交流项目”进行申报。申报时须查看申报岗位详情,按提示要求填写相关申报信息、上传相关证明材料。

2.博士后设站单位审核

人力资源处在530前,完成个人申报信息和证明材料的审核。

3.遴选

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会对申报材料进行资格复核及初选后,由德方按照岗位要求组织遴选。

四、有关事项及要求

(一)博士后国(境)外交流项目全部实行网上申报,申请材料不得含有涉密内容,无需报送纸质材料。申请材料应确保真实、准确、完整以及和原件的一致性。

(二)如申请人同时申报香江学者计划和澳门青年学者计划,申报学科须一致。评审时,将按申请人意愿排序参评。

)设站单位须对香江学者计划、澳门青年学者计划和中德博士后交流项目获选人员按照在站博士后研究人员进行管理,在上述项目结束前,不得办理出站手续。

)香江学者计划、澳门青年学者计划和中德博士后交流项目获选人员须在获选通知印发之日起6个月内赴国(境)外开展博士后研究工作。如因不可抗因素无法按期赴国(境)外,应由获选人员所在设站单位以书面形式向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会报备,否则视为自动放弃。

)获选人员按照《全国博士后管委会办公室关于印发博士后国际交流计划实施细则的通知》(博管办〔201377号)和《全国博士后管委会办公室关于印发“香江学者计划”实施细则的通知》(博管办〔201192 号)中的有关规定管理。澳门青年学者计划和中德博士后交流项目获选人员由设站单位参照以上文件进行管理。 

)申报时未提交博士学位证书的人员,进站时设站单位应查验其博士学位证书。如无学位证书,应取消其获选资格,不得办理进站手续。

)香江学者计划、澳门青年学者计划和中德博士后交流项目获选人员完成博士后国(境)外交流项目并按期出站后,可在中国博士后网上办公系统中获得《资助证书》。

六、联系方式

中国博士后基金会:

香江学者计划、澳门青年学者计划 马老师  010-62335016

中德博士后交流项目 董老师 010-62335015

人力资源处博士后工作办公室:

香江、澳门、中德博士后交流项目 周老师 0571-88989766


附件:2026 年博士后国(境)外交流项目申报指南

  

人力资源处博士后工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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