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系),各位博士后:

为加强博士后国(境)外学术交流与合作,2025年,全国博士后管委会办公室、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会将继续开展博士后国(境)外学术交流项目资助工作,根据申报指南,具体工作安排如下:

一、项目内容

 “学术交流项目”资助优秀在站博士后研究人员赴国(境)外参加国际学术会议,开展学术交流活动。资助经费为每人2万元,主要用于赴国(境)外开展学术交流活动的交通费、食宿费、会议费等。2025年学术交流项目计划资助150人以内。

二、申请条件

1.人事关系在我校或直属附属医院的在站博士后研究人员。

2.具有良好的英语(或参加国际学术会议所需语言)听、说、读、写能力。

3.拟参加的会议须为本领域内具有一定国际影响力和一定规模的国际学术会议,召集方为专业的行业协会、学会,或者由国际著名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发起的多边国际学术会议。

4.已经向拟参加的国际学术会议投稿、为论文的第一作者(或博士后合作导师为第一作者,博士后本人为第二作者),并已收到将在会议上做口头报告的正式书面通知。

5.在本站开展博士后研究工作期间未获得过此项资助。

6.国家财政资助的派出类项目获选人员及学校长期公派出国人员,在外期间不能申报本项目。

7.参加的国际学术会议召开日期应在本年度(参会日期先于获选日期的,可先参会,资助经费拨付后报销)。

三、申报及遴选程序

1.个人申请

申请人于310日—925期间登录中国博士后网站,进入中国博士后网上办公系统,在“国(境)外交流项目”中选择“学术交流项目”进行申报,并按提示要求填写相关申报信息,上传相关证明材料。

2.学校人力资源处博士后工作办公室定期进行网上审核。

3.遴选方式

1)直接资助

参加申报系统中《重要国际学术会议目录》所列会议,且受邀做口头报告的申请人,经设站单位审核推荐,全国博士后管委会办公室、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会复核通过后,予以直接资助,先到先得,资助名额用完即止。

2)遴选

对未获得直接资助的申请人,采取“随时申报、择优遴选”的方式予以资助。全国博士后管委会办公室、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会拟于10月公布获选结果。申请人和设站单位可登录中国博士后网上办公系统,在“国(境)外交流项目”栏目下“学术交流项目”中查询获选情况。

对通过学校审核申报国家学术交流项目、并按期赴外参加会议的学科博士后,如果未获全国博士后管委会资助,可于结果公布后,按学校人力资源处通知,向人力资源处申请学校学术交流专项资助。

四、其他

具体申报要求详见《全国博士后管委会办公室关于开展2025年博士后国(境)外交流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联系人:来老师 0571-88981453




人力资源处博士后工作办公室

20253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