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系):
按照国家《关于举办第二届全国博士后创新创业大赛的通知》和浙江省《关于组织参加全国博士后创新创业大赛的通知》,学校将组织博士后研究人员或团队参赛。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大赛主题
智汇赋能发展 博创引领未来
二、赛事安排
(一)比赛时间。5月-8月开展比赛报名和预选推荐,9月开展全国复赛(书面评审)工作,10月开展全国总决赛(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二)总决赛地点。山东省烟台市八角湾国际会展中心。
(三)比赛项目。设创新赛、创业赛、海外(境外)赛和揭榜领题赛四个组别,预设新一代信息技术、高端装备制造、新能源新材料、生物医药与健康、现代农业与食品、海洋开发与应用、其他行业等7个赛道。
(四)参赛方式。符合参赛条件的博士后或所在团队于6月20日前登录第二届全国博士后创新创业大赛官网(www.sdhwrc.com)自主报名(参赛条件详见附件1),并报人力资源处备案(联系电话88981453)。创新赛、创业赛组别由浙江省人力社保厅统一组队参赛。海外(境外)赛和揭榜领题赛和揭榜领题赛组别由符合条件的个人或团队自主报名参赛。
创新赛、创业赛、海外(境外)赛和揭榜领题赛等各组别赛事的具体安排详见附件2。
三、大赛奖励政策
(一)各组别的每个赛道颁发金奖、银奖、铜奖、优胜奖若干。大赛组委会按照金奖10万元、银奖5万元、铜奖2万元的标准向获奖者发放奖金,优胜奖获得者颁发获奖证书。
(二)对获奖项目团队核心成员中的国内进站博士后研究人员,颁发“全国创新创业优秀博士后”证书。
(三)经备案并推荐参赛的我校师生及出站博士后,往返交通费、食宿费和人身意外伤害保险由学校承担。
请各院系积极动员有科技创新活力和创新创业潜力的博士后、教师组队报名参加。
大赛详情可参见: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全国博士后管理委员会关于举办第二届全国博士后创新创业大赛的通知
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办公室关于组织参加全国博士后创新创业大赛的通知
附件3:报名须知
人力资源处
2023年5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