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系),各位博士后:
按照《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资助指南(2023年度)》 要求,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第73批面上资助申报将于2023年3月1日开始。资助标准分为自然科学和社会科学两类,自然科学资助标准为 8 万元,社会科学资助标准一般为 5 万元。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1. 具备良好思想品德、较高学术水平和较强科研能力,且无科研失信情况的在站博士后研究人员。
2. 进站18个月内可多次申请(2021年10月1日之后完成中国博士后网站进站审批),且本站内未获得过面上资助的在站博士后。
3. 申请项目应具有基础性、原创性和前瞻性,具有重要科学意义和应用价值。项目非涉密,且为本人承担。
4. 入选国家实施的各类博士后国(境外)交流计划的派出人员(学术交流类除外),派出期间不能申报。
二、申报程序
1. 申请人于2023年3月1日-3月31日登录中国博士后网站“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管理信息系统”,按要求填写相关信息并上传佐证材料,在线提交至所在院系级审批平台。
2. 院系博士后管理人员登录中国博士后网站“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管理信息系统”,于2023年4月3日前审核申报信息并提交。
3.人力资源处于2023年4月6日前,网上审核申报信息后,提交至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会。
特别说明:
《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面上资助申请书》由“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管理信息系统”生成,不需提交纸质材料。
A.“一、个人信息”的“2.科研及奖励情况”要求填报代表申请人最高学术水平和科研成果的论文、专著、专利或奖励等,可以从以上类型材料中任选,但总数不超过3个;
B.“二、项目信息”中不得填写个人信息,包括申请人姓名、设站单位名称、合作导师姓名等,否则评审专家可视为申请人故意泄露个人信息,计0分;
C.在网上申报开始前,可在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会网站“资料下载”专区下载申请书模板作为填报参考。
三、其他
人力资源处博士后工作办公室联系电话:0571-88981423,联系人:王老师、孙老师。
其他申报事宜详见中国博士后网站公布的《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资助指南(2023年度)》,如有网上申报问题,请联系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会博士后基金管理处,电话:010-82387704。
浙江大学人力资源处
2023年1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