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系):

    为充分发挥博士后制度在培养高层次创新型青年人才、促进产学研融合、推动大众创业万众创新中的重要作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全国博士后管理委员会决定举办2021年全国博士后创新创业大赛(以下简称大赛)。按大赛安排,我校为单独组队参赛单位,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大赛主题

   博采科技精华、创新引领未来。 

二、赛事安排   

(一)比赛时间。6-10月开展比赛报名和预选工作,11月中下旬开展大赛总决赛(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二)总决赛地点。广东省佛山市潭洲国际会展中心。

(三)比赛项目。大赛设创新赛、创业赛、海外(境外)赛和揭榜领题赛四个组别。创新赛、创业赛组别划分为新一代信息技术、高端装备制造、新材料、新能源(含新能源汽车)、生物医药与大健康、现代农业与食品、节能环保以及其他产业领域等8个专业领域进行比赛。海外(境外)赛和揭榜领题赛组别不划分专业领域。

(四)参赛方式。符合参赛条件的博士后研究人员或所在团队可登录中国博士后网大赛专区(www.chinapostdoctor.org.cn)自主报名,参赛条件详见附件2。我校主要组队参加创新赛、创业赛组别项目,并由学校进行预选后决定参赛。海外(境外)赛和揭榜领题赛组别由符合条件的个人或团队自主报名参赛。各组别赛事具体安排详见附件3,参赛人员报名指南及参赛项目计划书模板见附件4

三、大赛奖励政策

(一)创新赛和创业赛组别,对获得各专业领域前50%的项目,颁发金奖2个、银奖4个、铜奖6个,优胜奖若干。其他参赛者颁发参赛证书。

(二)海外(境外)赛组别,颁发金奖2个、银奖4个、铜奖6个,优胜奖若干。其他参赛者颁发参赛证书。

(三)揭榜领题赛组别,根据需求发布及参赛应征情况,颁发金奖、银奖、铜奖及优胜奖若干。

(四)对组织参赛的地方、单位颁发优秀组织奖若干。

   大赛将给予金奖、银奖、铜奖及优秀组织奖适当奖励。对获奖项目团队核心成员中的国内进站博士后研究人员,颁发“全国创新创业优秀博士后”证书。

四、大赛组织工作

   大赛由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和广东省人民政府主办并联合成立大赛组委会;由全国博士后管委会办公室、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佛山市人民政府承办并联合成立大赛执委会。大赛成立评委会,由知名行业专家、创业投资机构、创业孵化机构等有关人员组成,负责参赛项目的评选工作。

为做好我校参赛组织工作,学校将成立浙江大学创新创业大赛工作组,负责协调组织参赛的有关事项,做好参赛队伍的服务保障,配合落实参赛获奖的支持政策。

请各院系、流动站积极动员有科技创新活力和创新创业潜力的博士后、教师组队报名参加。

 

附件:

1. 关于举办2021年全国博士后创新创业大赛的通知(人社部函〔2021〕55号)

2. 参赛条件

3. 大赛安排

4. 参赛人员报名指南及参赛项目计划书模板

5. 关于征集2021年全国博士后创新创业大赛揭榜领题赛项目需求的通知(博管办〔2021〕182号)

6. 关于组织参加2021年全国博士后创新创业大赛人才交流与科研成果转化对接活动的通知(博管办〔2021〕184号)

 

 

浙江大学人事处

20216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