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院(系),各位博士后:

    根据全国博士后管委会通知,我校推荐的Hafiz Abdul Rehman Saleem等15位博士获选(其中2位备选),详见附件名单,获选人数位居榜首。

    “博士后国际交流计划”引进项目资助期限为两年,获选人员须保证在华从事博士后研究工作不少于20个月。还未进站的获选人员须在2019年11月9日前进站开展博士后研究工作,否则视为自动放弃。获选人员最晚须在进站6个月内提交博士学位证书,否则撤销获选资格。如有获选人员因故放弃资助或被撤销获选资格,本组候补人选可依序递补。

    博士后国际交流计划引进项目资助经费由全国博士后管委会办公室和引进单位共同承担,其中全国博士后管委会办公室资助每人每年20万元人民币,学校配套资助每人每年10万元人民币,包括在华从事博士后研究期间个人的生活开支、住房补助、社会保险及来华往返国际旅费等。我校已进站的获选人员,资助期内资助标准提高到30万/年(博管会资助20万/年+学校资助10万/年),资助期结束后仍在合同期内的,学校按20万/年资助。

    附件:2019年博士后国际交流计划引进项目(第一批)获选名单(浙江大学)

人事处

2019年5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