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系),各位博士后:

2019年全国博士后管委会办公室计划开展香江学者计划、澳门青年学者计划、中德博士后交流项目等博士后国(境)外交流项目。现将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香江学者计划

(一)项目内容

香江学者计划每年选派内地博士到香港指定的大学,在港方合作导师的指导下,以港方大学合约研究人员的身份开展博士后研究,为期2年。资助经费为每人36万元人民币和36万元港币,主要用于支付博士后在港期间的生活开支、住房补贴、保险及往返旅费等。

2019年度计划资助60人。

(二)申请条件

1.年龄一般不超过35周岁,思想品德端正,身体健康。

2.申请人应为应届或新近博士毕业生(一般应为毕业3年以内)、在站博士后研究人员或在职教学、科研人员。

3.具备较高的学术水平和较强的科研能力、创新能力。

4.具备良好的英语水平。

5.能全职在港工作2年。

6.专业领域:基础研究、生物医学、信息技术、农业、新能源、新材料、先进制造、经济学、法学、管理学等。

7.此前未获得过博士后国(境)外交流项目或博士后创新人才支持计划资助。

(三)申报时间

2019年1月底―3月20日。具体申报时间视项目岗位发布时间而定(中国博士后网发布)。

(四)申报及遴选程序

申报及遴选程序为个人申请,博士后设站单位审核,全国博士后管委会办公室组织评审并确定120名候选人。港方对候选人进行第二次遴选,最终确定60名资助人选,由全国博士后管委会办公室公布获选结果。具体程序为:

1.个人申请

申请人登录中国博士后网“国外境外交流项目”申报系统,查看申报岗位,填写相关信息,生成并打印《香江学者计划申请表》及主要证明材料原件扫描件,并将纸质《香江学者计划申请表》和证明材料复印件合订本一式2份,A4幅面,左侧装订,加封面、目录。报送各所在学院(系)人事科审核。

主要证明材料包括:

(1)有效身份证件;

(2)博士学位证书或答辩决议书。应届博士毕业生如还未进行答辩,可先申报,办理进站手续时提供博士学位证书;

(3)代表个人最高水平的学术及科研成果材料。论文提供摘要及收录检索证明,专利或奖励提供证书,专著提供目录和摘要。

2.各学院(系)人事科审核,并在纸质《香江学者计划申请表》中填写单位推荐意见,于2019年3月15日前将材料交到人事处博士后工作办公室(紫金港校区东3-104-8室)。

3.人事处审核材料后登录申报系统完成电子材料的审核,在线生成《香江学者计划申报汇总表》,2019年3月20日前将纸质申请材料一并报送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会。

(五)获选结果公布

第一轮获选结果拟于5月公布,最终获选结果拟于7月公布。



二、澳门青年学者计划

(一)项目内容

澳门青年学者计划每年选派内地博士到澳门指定的培养单位,在合作导师的指导下,在澳门优势专业领域开展博士后研究工作,为期2年。资助经费为每人36万元澳门元和30万元人民币,主要用于获选人员在澳门期间的生活开支、住房补贴、社会保险以及往返旅费等。

澳门培养单位协助提供自费的医疗服务计划,视情况提供学校宿舍(住宿费自理)。合作导师负责所有研究工作的其他开支(如消耗品、实验仪器、出差费用、出席国际会议经费等)。

2019年度计划资助30人。

(二)申请条件

1.年龄一般不超过35周岁,思想品德端正,身体健康。

2.申请人身份须为应届或新近博士毕业生(一般应为毕业3年以内)、在站博士后研究人员或在职教学、科研人员。

3.具备较高的学术水平和较强的科研能力、创新能力。

4.具备良好的英语水平。

5.能全职在澳门工作2年。

6.专业领域:中医药(生物医学、临床生物学、生物讯息学、中药学、药学、化学等),微电子(微电子学与固体电子学、电子信息科学与技术、物理学、模拟与混合电路等),月球与行星研究(物理学、应用数学、化学、地质学、天文学、计算机科学和技术、大气科学、空间物理、信息科学和遥感科学等),智慧城市物联网(智能感知、网络存储和传输、大数据分析和控制、智慧能源物联网、智能交通、公共安全监控和灾害防治等),其他目前在澳门已具备发展基础和潜力且具有杰出学术带头人的优势专业领域。

7.此前未获得过博士后国(境)外交流项目或博士后创新人才支持计划资助。

(三)申报时间

2019年1月底―3月20日。具体申报时间视项目岗位发布时间而定(中国博士后网发布)。

(四)申报及遴选程序

申报及遴选程序为个人申请,博士后设站单位审核,全国博士后管委会办公室组织评审,确定不超过60名候选人。候选人在一定时间内与至多2位合作导师对接。对接成功后,候选人和合作导师共同撰写研究方案,并由候选人向澳门项目秘书处递交申请表和研究方案。澳门科学技术协进会组织项目终评,全国博士后管委会办公室公布获选结果。具体程序为:

1.个人申请

申请人登录中国博士后网站“国外境外交流项目”申报系统,查看申报岗位,填写相关信息,生成并打印《澳门青年学者计划申请表》及主要证明材料原件扫描件,并将纸质《澳门青年学者计划申请表》和证明材料复印件合订本一式2份,A4幅面,左侧装订,加封面、目录。报送各所在学院(系)人事科审核。

主要证明材料包括:

(1)有效身份证件;

(2)博士学位证书或答辩决议书。应届博士毕业生如还未进行答辩,可先进行申报,在办理进站手续时提供博士学位证书;

(3)代表个人最高水平的学术及科研成果材料。论文提供摘要及收录检索证明,专利或奖励提供证书,专著提供目录和摘要。

2.各学院(系)人事科审核,并在纸质《澳门青年学者计划申请表》中填写单位推荐意见后,于2019年3月15日前将材料交到人事处博士后工作办公室(紫金港校区东3-104-8室)。

3.人事处审核材料后登录申报系统完成电子材料的审核,在线生成《澳门青年学者计划申报汇总表》,2019年3月20日前将纸质申请材料报送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会。

(五)获选结果公布

第一轮获选结果拟于5月公布,最终获选结果拟于7月公布。

(六)需要注意的事项

澳门青年学者计划与香江学者计划项目岗位同期发布,由全国博士后管委会办公室同期组织初评。申请人可同时申报澳门青年学者计划与“香江学者计划”,申报的项目岗位须属于同一一级学科。


三、中德博士后交流项目

(一)项目内容

中德博士后交流项目由全国博士后管委会办公室与德国亥姆霍兹联合会合作实施,每年选派新近获得博士学位的优秀青年科研人员赴德国亥姆霍兹联合会下属的研究所开展博士后研究工作,为期2年。中方资助每人30万元人民币,德方按月资助每人1500欧元。资助经费可用于生活津贴、健康和意外伤害保险和研究、差旅费用。

2019年度计划资助50人。

(二)申请条件

1.年龄一般不超过35周岁,思想品德端正,身体健康。

2.申请人应为应届或新近博士毕业生(一般应为毕业3年以内)、在站博士后研究人员或在职教学、科研人员。

3.具备良好的英语或德语能力。

4.符合德方提供的博士后研究人员岗位需求和申报要求。

5.在站博士后研究人员申请须经设站单位和合作导师同意;未进站的申请人需依托博士后科研流动站设站单位申报。

6.此前未获得过博士后国(境)外交流项目或博士后创新人才支持计划资助。

(三)申报时间

2019年3月1日―4月25日。

(四)申报及遴选程序

申报及遴选程序为申请人向博士后设站单位提交申请材料,博士后设站单位审核,中国博士后基金会对申报材料进行复核后由德方进行遴选,全国博士后管委会办公室公布资助人选。具体程序为:

1.个人申请

申请人根据德方在中国博士后网站公布的岗位需求和申报要求填写《中德博士后交流项目申请表》。每人限报一个项目。申请人在2019年4月12日之前将《申请表》(英文填写)及主要证明材料复印件合订本一式2 份,A4 幅面,左侧装订,加封面、目录,并刻制(5M以内)光盘一张,报送各所在学院(系)人事科审核。

主要证明材料包括:

(1)有效身份证件;

(2)博士学位证书或答辩决议书;

(3)科研学术奖励或专利证书、重要的学术称号或荣誉称号证书、论文和学术专著的版权页。获奖成果需注明颁奖单位和获奖时间、等级、位次;著作、论文需注明出版社、发表刊物名称,合著的需注明位次;

(4)专家推荐信。

以上证明材料均需提交英文翻译件。

申报所需表格请在中国博士后网站首页“表格下载”中下载。

2.各学院(系)人事科审核申请材料,填写纸质《中德博士后交流项目推荐表》,于2019年4月19日前将《推荐表》、光盘及材料交人事处博士后工作办公室(紫金港校区东3-104-8室)。

3.人事处汇总审核后,填写《中德博士后交流项目申报汇总表》并于2019年4月25日将申报材料报送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会。

(五)获选结果公布

获选结果拟于7月公布。



四、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中国博士后基金会:

香江学者计划、澳门青年学者计划, 010-62335012  陈媛

中德博士后交流项目,010-82376598 贺洪增

人事处博士后办:88981423  徐老师,卢老师



人事处

2019年1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