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系),各位博士后:

    根据《2019年度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资助申请指南》相关规定,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第12批特别资助按进站时间分为特别资助(站前)、特别资助(站中)两种类型。特别资助(站中)是为了激励在站博士后研究人员增强创新能力,对表现优秀的博士后研究人员实施的资助,各单位按在站博士后人数的1/10推荐,由中国博士后基金会组织专家通讯评审和会议评审后确定资助对象。资助标准为自然科学18万元,社会科学15万元。为做好我校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第12批特别资助(站中)的申报推荐工作,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 申请条件

    1、进站审批通过满4个月并已进站的博士后研究人员(不含工作站联合招收的企业博士后)。

    2、已取得突出的科研成果,或在项目成果转化方面已取得较好的成效。

    3、发展潜力大,在站期间的研究工作表现出较强的创新能力。

    4、申请项目应具有突出的学术价值或创新性。

    5、申请项目可以是获得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面上资助项目的延续和深化,但必须有创新点或创新成果。

    6、由设站单位、有关省(市、区)或部门择优推荐。流动站设站单位及北京市非市属工作站设站单位负责组织本单位的推荐,其他工作站设站单位由所在省(市、区)或部门的博士后管理部门负责推荐。

    7、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博士后研究人员,可优先推荐:获得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面上资助、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国家社会科学基金等资助;作为主要研究人员参加国家重大科技项目;获得省部级以上科技奖励或学术荣誉称号;设站单位引进的优秀留学回国人才。

    8、每位博士后研究人员每站只能获批一次。

    9、入选博士后创新人才支持计划人员不可申请。

    10、入选全国博士后管委会实施的各类博士后国际交流计划(学术交流项目除外)的派出人员,在派出期间不能申报。

    11、不允许申报涉密项目。

    对在当批次资助结果发布之前出(退)站的博士后研究人员不予资助。

二、 申请材料

    《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特别资助申请书(站中)》(以下简称《申请书》)2份。学术及科研成果材料2份。

    学术及科研成果材料须为代表申请人最高学术水平和科研成果的论文、专著、专利或奖励等,可以从以上类型材料中任选,但总数不超过3个。其中:论文提供全文,专著提供目录和摘要,专利或奖励提供证书复印件。

三、申请程序

    1、申请人登录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会网站“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管理信息系统”,下载申报软件,网下填写《申请书》,上传至设站单位。

    2、在线打印纸质申请书2份,按顺序将《申请书》、科研成果证明材料装订成2册(封面使用申报书首页)。并于 2019年3月4日前博士后本人将装订成册的2份纸质材料交各院系人事科。

    3、各院系在推荐人选《申请书》的“设站单位推荐意见”栏中填写推荐意见、负责人签字并盖章后,于2019年3月8日前将推荐人选的装订成册的2份纸质材料和《2019年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特别资助(站中)推荐人选业绩汇总表》(电子版同时发送到zhaoxz@zju.edu.cn)交人事处博士后工作办公室。

    4、人事处汇总并组织遴选后确定推荐人选,工作人员对照博士后申报材料进行网上审核,并将相关材料报中国博士后基金会。

注意事项:

    《申请书》由“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管理信息系统”生成,纸质申请书校验码与系统一致为有效。

    《申请书》标识为红色的边框内不得填写个人信息,包括申请人姓名、设站单位名称、合作导师姓名等,否则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会根据评审专家的认定意见视为故意向评审专家泄露个人信息,将取消其资助资格。

科研成果证明材料不可在网上传输。

    申请截止日期前,申请人对已在网上提交的申请数据有修改需求时,如果申请材料已提交至设站单位,需向设站单位提出申请,由设站单位驳回;如果申请材料已提交至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会,需由设站单位向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会提出申请,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会驳回设站单位,再由设站单位驳回申请人。

    5、本次特别资助(站中)的申报,我校采取学院(系)在名额内推荐的方式。由院(系)按推荐名额向人事处推荐人选(符合申报条件第7项条件者可不占学院(系)名额)。

四、其他要求

    学院(系)单位要认真审核材料,严格把关,做好推荐工作,并在各项目申报截止日期前将汇总后的材料报人事处博士后工作办,逾期不再受理。

    人事处博士后工作办联系电话:88981453  联系人:赵老师 、卢老师


附: 1、2019年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特别资助(站中)推荐人选业绩汇总表

2、学院(系)推荐名额

浙江大学人事处

2019年1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