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系),各位博士后:
根据全国博士后管委会办公室关于开展2016年度博士后国际交流计划派出和学术交流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博管办[2016]4号), 2016年博士后国际交流计划学术交流项目第二轮申报已开始,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内容
博士后国际交流计划学术交流项目资助优秀在站博士后研究人员赴国外(境外)开展学术交流活动。2016年度计划资助120人,资助经费为每人3万元,主要用于赴境外开展学术交流活动的交通费、食宿费、会议费等。
二、申报条件
1、 人事关系在我校的在站博士后研究人员(须经推荐单位和合作导师同意)。
2、具有良好的英语(或参加学术交流会议所需语言)听、说、读、写能力。
3、拟参加的国际学术交流会议需为本领域内具有一定国际影响力和一定规模的国际学术交流会议,召集方为专业的行业协会,或者由国际著名的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发起的多边国际学术会议。
4、已经向拟参加的国际学术会议投稿、为论文的第一作者(或以其博士后合作导师为第一作者,博士后本人为第二作者),并已收到将在会议上宣读论文的正式书面录用通知。
5、在从事本站博士后研究工作期间未获得过此项资助。
6、拟参加的国际学术交流会议召开日期应在
7、已超期的博士后人员不能申报。
三、申报及选拔程序
博士后国际交流计划学术交流项目按照“个人申请、单位推荐、择优资助”的原则进行选拔。具体程序为:
(一)个人申请
申请人于2016年
学术交流项目证明材料包括:国际学术会议的通知书;国际学术会议给申请者的邀请信(复印件);论文被会议接受的证明。以上证明材料均要求以正式信函形式英文撰写,不可用电子邮件代替。
(二)单位审核
院系审核后,填写单位推荐意见,并于
(三)确定人选
四、其他事项
(一)申请人需保证材料的真实、准确。若存在不实或伪造内容,一经查证,将自动取消资格。
(二)申请人和推荐单位需确保报送的电子材料和纸质材料内容完全一致。如内容不一致,将影响该
(三)因中
人事处人才聘用与管理中心联系人:马晨华、赵雪珍,联系电话:889814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