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系),各位博士后:
为鼓励支持博士后人才科技创新,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将开展2016年度省博士后科研项目择优资助申报工作,现就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1、我校2015年1月1日后进站的在站学科(含在职)博士后研究人员。企业博士后研究人员请通过所在企业工作站申报;
2、具备扎实的专业基础和较强的科研能力;
3、项目选题围绕浙江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符合我省科技创新发展领域和方向,具有创造性、前瞻性和应用价值;
4、已获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会资助、省博士后科研项目择优资助的博士后,不再重复资助。
二、资助重点与标准
对涉及信息、环保、健康、高端装备制造等重大产业和文化创意、海洋经济、生物技术、新能源、新材料等战略性新兴产业领域项目,择优重点考虑资助;对在企业从事博士后研究的高校(科研院所)青年教师(科研人员)予以优先资助。
择优资助标准:资助3万元/人。
三、工作程序
1、申请人填写《浙江省博士后科研项目择优资助申请表》,所在院系人事科审核汇总,人事处人才聘用与管理中心汇总,报省博士后工作办公室。
2、省博士后工作办公室组织有关专家开展项目评审,择优确定资助对象,经省人力社保厅审定后将资助经费划拨至设站单位。
3、获得资助的博士后研究人员在项目完成后,须向省博士后工作办公室提交项目研究工作总结报告。
四、材料要求及申报时间
1、2016年3月28日前,申报者将《浙江省博士后科研项目择优资助申请表》书面材料一式1份交所在院(系)人事科,院(系)审核汇总并在单位意见栏签字盖章;
2、2016年4月1日前各院(系)人事科将汇总的《浙江省博士后科研项目择优资助申报一览表》和经审核盖章后的书面《申请表》交人事处人才聘用与管理中心,《浙江省博士后科研项目择优资助申报一览表》电子版发到mchma@zju.edu.cn;
3、请各位符合条件的博士后积极申请,及时做好申报工作。
人事处联系人:马晨华,联系电话: 88981453
附件:
2、浙江省博士后科研项目择优资助申请表
浙江大学人事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