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16年度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资助申请指南》有关规定,中国博士后基金第9批特别资助申报工作即将开始,为做好我校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第9批特别资助的申报推荐工作,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1、进站满4个月(
2、已取得突出的科研成果,或在项目成果转化方面已取得好的成效;
3、发展潜力大,在站期间的研究工作表现出较强的创新能力;
4、申请特别资助须依托一项具体科研项目,项目应能反映申请人当前科研能力和水平;
5、申请项目可以是获得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面上资助项目的延续和深化,但必须有新意;
6、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博士后,可以优先推荐:
(1)获得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面上一等资助,或获得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国家社会科学基金等资助的;
(2)作为主要研究人员参加“863”、“973”、国家知识创新工程等重大科技项目的;
(3)获得省部级以上科技奖励或学术荣誉称号的;
(4)优秀回国留学人员。
7、本站内已获得过特别资助或申报第59批面上资助的博士后不能申报;
8、
9、入选“博士后国际交流计划”和“中德博士后交流项目”的派出人员在未结束派出工作前不可申请;
10、涉密项目不允许申报。
二、申报程序
1、登录中国博士后网站“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管理信息系统”,下载申报软件,网下填报“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特别资助申请书”,在线上传至设站单位,在线打印纸质申请书1 份。
3、申请人不得在“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特别资助申请书”标识为红色的边框内填写个人信息,包括申请人姓名、设站单位名称、合作导师姓名等,否则视为故意向评审专家泄露个人信息。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会将根据评审专家认定的结果,取消申请人的资助资格。
4、《申请书》中所列科研成果,须附科研成果证明材料复印件2 套,包括:科研学术类奖励或专利证书、重要的学术称号或荣誉称号证书、学术专著的版权页或重要学术论文的期刊封面及论文首页等。每套证明材料单独装订成册(A4幅面,左侧装订,加封面、目录),以申请书封面作为封面。证明材料不需网上传输。
5、纸质《申请书》1份和科研成果证明材料装订本2套交所在院系人事科审核(纸质《申请书》中的校验码与网上一致为有效)。
三、申报时间及材料
1、
2、
3、人事处汇总并组织遴选后确定推荐人选,工作人员对照博士后申报材料进行网上审核,并将相关材料报中国博士后基金会。
四、推荐名额
本次特别资助的申报,我校采取院(系)推荐的方式。由院(系)按推荐名额向人事处推荐人选(符合申报条件第6项条件者可不占院、系名额)。
五、其他要求
1、各院(系)要认真审核材料,严格把关,做好推荐工作,并于
人事处博士后工作办联系电话:88981453 联系人:马晨华 赵雪珍
附:1、《2016年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第9批特别资助推荐人选业绩汇总表》
浙江大学人事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