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博士后:
根据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资助规定,博士后研究人员出站时,资助金结余部分应当收回。为规范基金管理,从2015年4月1日起,将对我校出站一年以上仍未使用完的博士后基金结余经费予以收回。
浙江大学人事处
2015年1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