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
一、项目内容
“中德博士后交流项目”初期主要资助中
二、申请条件
2012年7月以后进站的博士后和拟进站的2014年
(一)博士毕业时间原则上不超过五年且年龄不超过35周岁。
(二)获得博士学位(或通过校级博士学位答辩),身体健康。
(三)具备良好的英语能力(获得剑桥高级英语证书CAE、雅思IELTS 6分以上或同等水平托福TOEFL成绩者优先)。
(四)拥有下列学术或科研经历之一:
1、获得国家自然科学基金或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
2、作为主要研究人员参加“
3、省部级以上科技奖励或学术荣誉称号以及全国百篇优秀博士论文获得者;
4、单位学术技术带头人或后备人才的重点培养对象。
(五)专业领域符合德方提供的博士后研究人员岗位需求。
三、申报程序
(一)提交申请材料
申请人按德方提供的博士后研究人员岗位需求,每人限报一个项目。
1、申请人下载并填写《The Application Form of “China and Germany Postdoctoral Exchange Program”》(简称《申报表》)及“中德博士后交流项目”单位人选推荐表(简称《推荐表》)。
申请人于
主要证明材料包括:博士学位证书(
申报材料要简明扼要,介绍性文字要真实、准确、重点突出。获奖成果需注明颁奖单位和获奖时间、等级、位次(用“位次/人数”表示);著作、论文需注明出版社、发表刊物名称,合著的需注明位次。
2、所在院系审核申请人提交的材料并征得合作导师同意后,于
3、人事处审核汇总并确定推荐人选,
4、省人社厅审核汇总后于
(二)确定资助人选
四、其他要求
1、各院系需认真审核申报材料,若存在虚报或伪造内容,一经查证,将取消申请人获选资格,并暂停该单位“中德博士后交流项目”申报资格一年。
2、申报材料如涉密,请做好脱密处理。
3、申请人需确保报送的电子材料和纸质材料内容完全一致。如内容不一致,将影响申报资格。
人事处博士后工作办公室联系人:刘程毅,电话:88981423
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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