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系),各位博士后:

为进一步加强博士后国际交流,提升博士后培养质量,全国博士后管委会办公室决定与德国电子同步加速器中心(DESY)合作开展“中德博士后交流项目”,每年选派优秀博士后研究人员赴德开展博士后研究工作。为做好我校推荐工作,现就项目申报事宜通知如下:

一、项目内容

“中德博士后交流项目”初期主要资助中博士后赴DESY开展联合培博士后工作,逐步发展到双方交流互派博士后研究人员。初期每年资助10人以内,交流期限为2年,中方提供每人30万元人民币经费资助,德方提供每人每月1000欧元生活补助和保险。

二、申请条件

20127月以后进站的博士后和拟进站的2014应届博士毕业生,并应具备以下条件:

(一)博士毕业时间原则上不超过五年且年龄不超过35周岁。

(二)获得博士学位(或通过校级博士学位答辩),身体健康。

(三)具备良好的英语能力(获得剑桥高级英语证书CAE、雅思IELTS 6分以上或同等水平托福TOEFL成绩者优先)。

(四)拥有下列学术或科研经历之一:

1、获得国家自然科学基金或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

2、作为主要研究人员参加“863、“973、国家知识创新工程等重大科技项目;

3、省部级以上科技奖励或学术荣誉称号以及全国百篇优秀博士论文获得者;

4、单位学术技术带头人或后备人才的重点培养对象。

(五)专业领域符合德方提供的博士后研究人员岗位需求。

三、申报程序

(一)提交申请材料

申请人按德方提供的博士后研究人员岗位需求,每人限报一个项目。

1、申请人下载并填写《The Application Form of China and Germany Postdoctoral Exchange Program”》(简称《申报表》)及“中德博士后交流项目”单位人选推荐表(简称《推荐表》)

申请人于2014321日前向所在院(系)单位提交《申报表》(《申报表》需用英文填写)及主要证明材料(主要证明材料需翻译成英文)复印件合订本一式2份(A4幅面,左侧装订,加封面、目录)和《推荐表》。《申报表》和主要证明材料须制成电子版(5M以内),并刻制在1张光盘上,随纸介材料一同上报。

主要证明材料包括:博士学位证书(应届博士毕业生可提供校级答辩决议书)、经过认证的成绩单(包括最终学分绩点GPA以及所有课程得分)、英语水平证明(例如CAEIELTSTOEFL等)、科研学术奖励或专利证书、重要的学术称号或荣誉称号证书、学术专著的版权页或重要学术论文等。

申报材料要简明扼要,介绍性文字要真实、准确、重点突出。获奖成果需注明颁奖单位和获奖时间、等级、位次(用“位次/人数”表示);著作、论文需注明出版社、发表刊物名称,合著的需注明位次。

2、所在院系审核申请人提交的材料并征得合作导师同意后,于2014325前将拟推荐人选的《申报表》(一式2)、主要证明材料合订本(一式2)、《推荐表》每人1份和光盘每人1张交人事处博士后工作办。

3、人事处审核汇总并确定推荐人选,2014327将相关材料报省力资源社会保障厅。

4、省人社厅审核汇总后于2014331前报送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会。

(二)确定资助人选

全国博士后管委会办公室对申请人进行预选,并由德方对候选人进行第二次遴选,最终确定资助人选。由全国博士后管委会办公室通知申报单位。对于获资助人员中的拟进站人员需在相关部门办理进站手续。

四、其他要求

1、各院系需认真审核申报材料,若存在虚报或伪造内容,一经查证,将取消申请人获选资格,并暂停该单位“中德博士后交流项目”申报资格一年。

2、申报材料如涉密,请做好脱密处理。

3、申请人需确保报送的电子材料和纸质材料内容完全一致。如内容不一致,将影响申报资格。

人事处博士后工作办公室联系人:刘程毅,电话:88981423

博士后科学基金会联系人:柴 颖,电话:010-62335025

 

   附件:

2、“中德博士后交流项目”单位人选推荐表       

3、德方博士后项目岗位需求   

                                                                           

                                                  人事处
                                              2014年3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