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全国博士后管理委员会博管办[2014]2号“关于开展2014年度‘香江学者计划’申报工作的通知”,为有效结合内地与香港的人才资源和研究资源优势,共同促进国家科技和社会经济发展,自2011年起,全国博士后管委会办公室与香港学者协会共同实施内地与香港联合培养博士后研究人员计划(“香江学者计划”),每年选派一批博士后研究人员赴港开展博士后研究工作。现就做好2014年度“香江学者计划”申报工作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香江学者计划”主要内容
“香江学者计划”每年选派内地博士到香港指定的大学,在港方合作导师的指导下,以港方大学合约研究人员的身份开展博士后研究,为期两年。2014年度拟选派55人,资助经费为每年15万元人民币和15万元港币,主要用于支付生活开支、住房补助、科研补助、在港的医疗保险及往返旅费。
“香江学者计划”人员视为内地派出单位的博士后研究人员,需在全国博士后管委会登记备案。
二、申报条件
我校拟进站的2014年应届博士毕业生、在站博士后研究人员或在职教学、科研人员,并应具备以下条件:
(一)新近毕业(三年以内)且年龄不超过35周岁。
(二)获得博士学位(或已通过校级博士学位答辩),身体健康。
(三)具备良好的英语能力。
(四)拥有下列学术或科研经历之一:
1.获得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国家社会科学基金、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等;
2.作为主要研究人员参加“863”、“973”、国家知识创新工程等重大科技项目;
3.省部级以上科技奖励或学术荣誉称号以及全国百篇优秀博士论文获得者;
4.单位的学术技术带头人或后备人才的重点培养对象。
(五)专业领域:基础研究、生物医学、信息技术、农业、新能源、新材料、先进制造、经济学、法学、管理学等。
三、遴选原则
个人申请,单位推荐,专家评审,择优录取。
四、申报程序
(一)递交申报材料
申请人按照港方提供的博士后研究人员岗位需求和招聘职位(详见中国博士后网站chinapostdoctor.org.cn),向所在院系人事科递交申报材料,每人限报一个项目。
1.申请人于2月25日-3月20日期间登录中国博士后网,进入“香江学者计划/博士后国际交流计划项目”申报评审系统填写相关信息,并上传《“香江学者计划”申报表》(电子版)及主要证明材料(扫描件)。
申请人向所在或拟进站的博士后设站单位提交《“香江学者计划”申报表》及主要证明材料复印件合订本一式2份(A4幅面,左侧装订,加封面、目录)。
主要证明材料包括:科研学术奖励或专利证书、重要的学术称号或荣誉称号证书、学术专著的版权页或重要学术论文等。
申报材料要简明扼要,介绍性文字要真实、准确、重点突出。获奖成果需注明颁奖单位和获奖时间、等级、位次(用“位次/人数”表示);著作、论文需注明出版社、发表刊物名称,合著的需注明位次。
2.院系认真审核汇总,并填写《“香江学者计划”单位人选推荐表》电子版(每位申请人一份),发给人事处博士后办公室(邮箱:chyliu@zju.edu.cn)。
(二)人事处审核材料并汇总后报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并由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统一报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会。
(三)确定人选
全国博士后管委会办公室按照候选人数和入选人数不少于2:1的比例确定候选人并提供给港方。港方对候选人进行第二次遴选,最终确定人选,并由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会通知“香江学者计划”赴港人员所在单位及本人。由推荐单位负责办理相关派出手续。
五、派出手续办理
(一)“香江学者计划”入选者与推荐单位签订相关协议;
(二)非在站博士后按规定办理“香江学者计划”项目博士后进站手续;
(三)学校按教职工公派出国(出境)程序办理因公出境相关手续。
六、有关要求
1.学校接收申报材料截止日期为2014年3月25日,逾期不再受理。
2.联 系 人:赵雪珍 刘程毅
电 话 :88981453 88981423
E―Mail : chyliu@zju.edu.cn
3.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会联系方式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学院路30号 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会博士后评估与服务处
邮编:100083
电话:010-62335012、010-62335024
传真:010-62335012
联系人:柴 颖
浙江大学人事处
2014年2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