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全国博管会2013年度博士后国际交流计划项目的通知

 

各院(系),各位博士后:

根据《全国博士后管委会办公室关于开展2013年度博士后国际交流计划派出和学术交流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博管办[2013]35号),经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和全国博士后管委会同意,决定开展2013年度博士后国际交流计划派出和学术交流项目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内容

(一)派出项目,资助优秀在站博士后研究人员到国外一流高校、科研机构的优秀学科领域,合作开展博士后研究工作,为期两年。2013年度拟资助100人,资助每人第一年经费30万元人民币。

(二)学术交流项目,资助优秀博士后研究人员赴国外开展学术交流活动。2013年度计划资助100人,资助每个学术活动3万元。

二、申报条件

1、人事关系在我校的在站博士后;

2、派出项目只限从事自然科学领域研究且年龄不超过35周岁的人员申报;

3、其他条件详见《全国博士后管委会办公室关于开展2013年度博士后国际交流计划派出和学术交流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4、已超期或将在20131031前出站的博士后人员不能申报。

三、申报及选拔程序

(一)个人申请

1、申请人于520615期间登录中国博士后网进入“博士后国际交流计划”窗口,用自己进站申请时的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系统填写相关信息,生成并打印《“博士后国际交流计划派出项目”申报表》或《“博士后国际交流计划学术交流项目”申报表》,扫描并上传主要证明材料。同时将《申报表》及主要证明材料复印件一式2份装成合订本(A4幅面,左侧装订,加封面、目录),并于619前交所在院(系)博士后管理科室审核。

2、派出项目证明材料包括:有效身份证复印件、学位证书复印件、国外机构正式邀请信复印件、《申报表》中列出的主要科研工作及学术成果证明材料。国外机构正式邀请信应使用邀请机构专用信纸打印,由外方合作导师或邀请机构签发,并明确以下内容:基本信息,包括被邀请人姓名及国内单位等;科研工作起止时间;科研工作专业、课题或研究方向;同意支付第二年资助经费;外方合作导师签字(含电子签名)与联系方式。

3、学术交流项目证明材料包括:国际会议的通知书;国际会议给申请者的邀请信(复印件);论文被会议接受的证明。

(二)单位审核

62024日院系博士后管理人员将已经审核并填写单位推荐意见的申报材料(合订本)一式2份交人事处博士后工作办公室,人事处博士后工作办公室审核汇总后将材料报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统一报送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会。

(三)确定人选

博士后基金会组织专家评审后,评审结果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批准,确定资助人员并划拨资助经费。

四、其他事项

(一)因中博士后基金会限定申报时间。为不影响学校的申报工作,人事处博士后办公室材料接收时间截止到2013624,逾期上报的材料不再受理。

(二)文件和相关表格在中博士后网站首页下载区下载。

如有网上申报问题,请联系中博士后基金会评估与服务处,电话:010-62335025

人事处博士后办公室联系人:罗若群、赵雪珍,联系电话:8898142388981453

 

附件:

1全国博士后管委会办公室关于开展2013年度博士后国际交流计划派出和学术交流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2博士后国际交流计划申报须知

 

 

                                   人事处

                               20135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