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大学光华法学院因学科发展和项目研究需要,诚招博士后研究人员,具体如下:
学科方向 |
导师 姓名 |
课题名称 |
招收人数 |
招收条件 |
待遇 |
民商法 |
王冠玺 |
一、海洋法:滨海土地争议问题研究 二、中国法研究:从英语文献进入 |
2 |
符合《浙 |
1.享受《浙江大学博士后管理工作实施办法》规定的待遇。 2.优秀的博士后研究人员出站后优先推荐留校工作。 |
民商法 |
陈信勇 |
一、身份法研究 二、社会保障法研究 |
2 |
符合《浙 http://www.ghls.zju.edu.cn/redir.php?catalog _id=9546 |
1.享受《浙江大学博士后管理工作实施办法》规定的待遇。 2.优秀的博士后研究人员出站后优先推荐留校工作。 |
经济法(金融法、证券法) |
李有星 |
一、民间融资管理制度研究 二、股权交易法律制度研究 |
2 |
1、符合《浙江大学博士后管理工作实施办法》和浙江大学光华法学院招收博士后研究人员学术要求 http://www.ghls.zju.edu.cn/redir.php?catalog_id=9546 2、外语好,研究能力强,具有一定研究基础。 |
1.享受《浙江大学博士后管理工作实施办法》规定的待遇。 2.优秀的博士后研究人员出站后优先推荐留校工作。 3.导师提供的待遇:面商 |
行政法 |
朱新力 |
一、行政审批的宁波模式研究 二、社会体制改革和社会管理创新研究――社会管理创新的法治化路径及其实现机制 三、海洋法治研究 四、象山港整治法律法规体系支撑研究 |
3 |
1.符合《浙江大学博士后管理工作实施办法》和浙江大学光华法学院招收博士后研究人员学术要求 http://www.ghls.zju.edu.cn/redir.php?catalog_id=9546 2、获国内外著名大学博士学位(欢迎非法学专业博士学位获得者),外语好。 |
1.享受《浙江大学博士后管理工作实施办法》规定的待遇。 2.优秀的博士后研究人员出站后优先推荐留校工作。 3.导师提供的待遇:每年可享受一定的研究补贴经费。 |
海洋法(国际法、经济法) |
邹克渊 |
一、我国与邻国海洋划界研究 二、国家海洋示范区海洋管理与可持续发展的法律问题研究 |
2 |
1.符合《浙江大学博士后管理工作实施办法》和浙江大学光华法学院招收博士后研究人员学术要求 http://www.ghls.zju.edu.cn/redir.php?catalog_id=9546 2.获国内外著名大学博士学位,外语好。 |
1.享受《浙江大学博士后管理工作实施办法》规定的待遇。 2.优秀的博士后研究人员出站后优先推荐留校工作。 |
海洋法 |
胡铭 |
海洋经济的法治保障研究 |
1 |
1.符合《浙江大学博士后管理工作实施办法》和浙江大学光华法学院招收博士后研究人员学术要求 http://www.ghls.zju.edu.cn/redir.php?catalog_id=9546 2.获国内外著名大学博士学位,外语好。 |
1.享受《浙江大学博士后管理工作实施办法》规定的待遇。 2.优秀的博士后研究人员出站后优先推荐留校工作。 3.导师提供的待遇:可申请导师主持课题的专项资助。 |
法律史 |
陈林林 |
中国传统法律文化与法制现代化 走向世界的中国法哲学 |
4 |
1、符合浙江大学光华法学院招收博士后研究人员学术要求 http://www.ghls.zju.edu.cn/redir.php?catalog_id=9546&object_id=22259 2、获法律史或法理学博士学位,35周岁以下。 |
1.享受《浙江大学博士后管理工作实施办法》规定的待遇。 2.优秀的博士后研究人员出站后优先推荐留校工作。 |
诉讼法(证据法) |
胡铭 |
一、诉讼法基础理论 二、司法鉴定研究 |
4 |
1.符合《浙江大学博士后管理工作实施办法》和浙江大学光华法学院招收博士后研究人员学术要求 http://www.ghls.zju.edu.cn/redir.php?catalog_id=9546 2.获国内外著名大学博士学位,外语好。 |
1.享受《浙江大学博士后管理工作实施办法》规定的待遇。 2.优秀的博士后研究人员出站后优先推荐留校工作。 3.导师提供的待遇:可申请导师主持课题的专项资助。 |
法理学 经济法 |
钱弘道 |
一、司法透明指数 二、电子政府治理指数 三、法治评估及应用 四、浙江省循环经济条例 五、房屋建筑招投标立法研究 |
4 |
1.符合《浙江大学博士后管理工作实施办法》和浙江大学光华法学院招收博士后研究人员学术要求 http://www.ghls.zju.edu.cn/redir.php?catalog_id=9546 2.有较强的科研学术能力。 |
1.享受《浙江大学博士后管理工作实施办法》规定的待遇。 2.优秀的博士后研究人员出站后优先推荐留校工作。 |
注:1.申请和招收程序详见
http://www.ghls.zju.edu.cn/redir.php?catalog_id=9546&object_id=22269
2.《浙江大学博士后管理工作实施办法》详见
http://hr.zju.edu.cn/postdoctor/news.asp?nid=519
3.以上按导师姓氏笔画排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