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人事科,各博士后科研流动站:

为加强博士后科研流动站、工作站建设,进一步推动博士后工作健康发展,根据关于开展2011年度博士后新设站评估工作的通知》(博管办[2011]83号)通知精神,全国博士后管委会办公室决定开展2011年度博士后新设站评估工作。为做好我校博士后新设站的评估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估范围

我校应用经济学、法学、哲学、公共管理学4个博士后科研流动站,20101231以前进站的博士后。

二、进度安排

本次博士后新设站的评估材料采用人工填报和网上采集相结合的办法,博士后在站期间的科研工作及成果采用网上数据采集方式进行。

120111031前,列入评估流动站的相关学院按要求统计数据,并组织20101231前进站的在站博士后人员凭办理进站手续时使用的用户名、密码登录全国博士后管理信息网络系统,在个人信息栏目下补充博士后研究工作期间科研情况(含基金、项目、论文、专著等);

2、各流动站单位分别组织5位博士后人员和5位博士后合作导师填写评估调查表,并于20111115前将填写后的调查表电子版发至bohouban@zju.edu.cn

3201111112月31期间,全国博士后工作管理部门对“全国博士后管理信息网络系统采集的博士后科研工作情况数据进行检索;

420121112012215全国博士后工作管理部门汇总数据,统计、计分,并组织有针对性的检查。

三、评估结果处理

本次评估结果不公布排名,评估划分为合格、不合格2个等级。评估结果反馈到被评估单位,并在全国范围内公布。

全国博士后管理委员会对不合格的博士后科研流动站提出警告并限期整改,整改仍不合格的,予以撤销设站资格。

请各相关学院博士后管理科室认真做好本次博士后流动站评估,并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相关材料的组织填写和申报工作。

 

人事处联系人:

博士后工作办公室 罗若群、赵雪珍,电话:8898142388981453,邮箱bohouban@zju.edu.cn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联系人: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留学人员和专家服务中心(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会)博士后评估与服务处李,电话:01062335025

    

 

附件:

1、《博士后科研流动站评估表.doc

2流动站博士后人员评估调查表.doc

3流动站博士后合作导师评估调查表.doc

 

                                 浙江大学人事处             

年十月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