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部,各学院(系),各位博士后:

根据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会通知,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会决定给予北京大学陈波等800人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第四批特别资助,我校潘新花35人获得本次资助,资助金额为每人10万元人民币,现予公布(名单附后)。

资助经费将于近日拨划到获资助者校园卡。各位获资助人员应按照《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资助规定》严格资助经费的使用。获资助博士后研究人员出站时,资助经费结余部分应收回基金会,由基金会按照财政部关于结余资金管理的有关规定执行。

附件:浙江大学获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第四批特别资助人员名单.doc

浙江大学人事处

O一一年九月二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