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系),各博士后科研流动站:
为加
一、评估范围
1.我校
2.我校参加2009年博士后工作评估且评估分数在85分以上的博士后科研流动站。
我校列入本次评估的流动站有:材料科学与工程、电气工程、电子科学与技术、动力工程及工程热物理、管理科学与工程、光学工程、化学、化学工程与技术、环境科学与工程、机械工程、计算机科学与技术、教育学、控制科学与工程、力学、历史学、临床医学、农林经济管理、农业工程、农业资源利用、生物学、生物医学工程、食品科学与工程、数学、土木工程、物理学、信息与通信工程、畜牧学、仪器科学与技术、园艺学、植物保护、中国语言文学、作物学。
(具体参评流动站名单见附件,也可上中
二、进度安排
1、2010年4月30日前学校布置流动站评估工作任务;
2、2010年5月25日前各流动站单位按照《博士后科研流动站评估指标体系》和《评估数据汇总材料上报清单》的要求,认真填报数据,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自评和评估材料上报工作。根据相关要求进行博士后研究人员及博士后合作导师问卷调查工作;
3、2010年5月30日前各院系将材料报人事处博士后工作办;
4、2010年6月10日前人事处博士后办核查汇总,并将材料报浙江省博士后管理办公室;
5、2010年6月16日―8月15日全国博士后工作管理部门整理、汇总、统计综合评估数据并计分。同时全国博管会办公室对参评单位上报数据和材料进行抽查核实。
三、评估结果处理
本次评估结果不公布排名,综合评估划分为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4个等级。评估结果反馈到被评估单位,并以文件形式在全国范围内公布。
本次评估结果将作为
四、其他事项及工作要求
1、流动站博士后人员及博士后合作导师调查问卷的上报。参加评估的流动站每站组织5位博士后人员和5位博士后合作导师填写调查问卷(博士后招收人数少于5位的流动站两类调查问卷按实际在站人数填写),并于2010年5月15日前由被调查者直接将填写后的问卷电子版发送至 zjzxpgc@mohrss.gov.cn。
2、工作要求。各流动站博士后工作管理部门要根据《博士后科研流动站和工作站评估办法》中的精神和要求,加强对评估工作的领导和监督,精心组织,周密安排,把评估工作作为博士后工作的重要任务抓好落实。同时,在评估过程中加强安全保密工作,确保填报数据及清单无涉密内容。各参评单位应按照要求,如实填报数据,并切实做好自查工作。
五、评估材料的申报
1、《博士后科研流动站评估表》及评估数据清单原件;
2、流动站综合评估数据汇总表(EXCEL电子版)。
联系人:人事处博士后工作办公室罗若群、吴兰芳,电话:88981423、88981453;邮箱bohouban@zju.edu.cn。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联系人: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司(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留学人员和专家服务中心(中
附件:
浙江大学人事处
二�一�年四月二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