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系),各博士后科研流动站:

    为加博士后科研流动站、工作站建设,进一步推动博士后工作健康发展,根据《博士后科研流动站和工作站评估办法》(人社部发[2008]115号)的要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目前下发了《关于开展博士后科研流动站工作站评估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函[2010]55号),决定开展博士后科研流动站、工作站评估工作。为做好我校博士后科研流动站的评估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估范围

1.我校20021231(以文件下发时间为准)以前设立且未纳入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2009年评估范围的博士后科研流动站;

2.我校参加2009年博士后工作评估且评估分数在85分以上的博士后科研流动站。

我校列入本次评估的流动站有:材料科学与工程、电气工程、电子科学与技术、动力工程及工程热物理、管理科学与工程、光学工程、化学、化学工程与技术、环境科学与工程、机械工程、计算机科学与技术、教育学、控制科学与工程、力学、历史学、临床医学、农林经济管理、农业工程、农业资源利用、生物学、生物医学工程、食品科学与工程、数学、土木工程、物理学、信息与通信工程、畜牧学、仪器科学与技术、园艺学、植物保护、中国语言文学、作物学。

(具体参评流动站名单见附件,也可上中博士后网站www.chinapostdoctor.org.cn首页下载区下载)

二、进度安排

12010430日前学校布置流动站评估工作任务;

22010525日前各流动站单位按照《博士后科研流动站评估指标体系》和《评估数据汇总材料上报清单》的要求,认真填报数据,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自评和评估材料上报工作。根据相关要求进行博士后研究人员及博士后合作导师问卷调查工作;

32010530日前各院系将材料报人事处博士后工作办;

42010610日前人事处博士后办核查汇总,并将材料报浙江省博士后管理办公室;

52010616―815日全国博士后工作管理部门整理、汇总、统计综合评估数据并计分。同时全国博管会办公室对参评单位上报数据和材料进行抽查核实。

三、评估结果处理

本次评估结果不公布排名,综合评估划分为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4个等级。评估结果反馈到被评估单位,并以文件形式在全国范围内公布。

本次评估结果将作为纪念博士后制度设立25周年表彰大会上遴选优秀博士后科研流动站、工作站的依据。同时,将依照《博士后科研流动站和工作站评估办法》,对不合格的博士后科研流动站、工作站提出警告并限期整改,整改仍不合格的,予以撤销设站资格。

四、其他事项及工作要求

1、流动站博士后人员及博士后合作导师调查问卷的上报。参加评估的流动站每站组织5位博士后人员和5位博士后合作导师填写调查问卷(博士后招收人数少于5位的流动站两类调查问卷按实际在站人数填写),并于2010515日前由被调查者直接将填写后的问卷电子版发送至 zjzxpgc@mohrss.gov.cn

2、工作要求。各流动站博士后工作管理部门要根据《博士后科研流动站和工作站评估办法》中的精神和要求,加强对评估工作的领导和监督,精心组织,周密安排,把评估工作作为博士后工作的重要任务抓好落实。同时,在评估过程中加强安全保密工作,确保填报数据及清单无涉密内容。各参评单位应按照要求,如实填报数据,并切实做好自查工作。

五、评估材料的申报

1、《博士后科研流动站评估表》及评估数据清单原件;

2、流动站综合评估数据汇总表(EXCEL电子版)。

 

联系人:人事处博士后工作办公室罗若群、吴兰芳,电话:8898142388981453;邮箱bohouban@zju.edu.cn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联系人: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司(全国博士后管委会办公室)仲笑林 电话:010-84208344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留学人员和专家服务中心(中博士后科学基金会)博士后评估与服务处 李,柴颖;邮编:100083,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学院路30号博士后公寓;电话:01062335012

    

 

附件:

1参加2010年评估的博士后流动站及单位名单.xls

2博士后科研流动站评估表.doc

      3流动站综合评估数据汇总表.xls

4博士后科研流动站评估指标及说明.doc

5流动站博士后人员评估调查表.doc

6、流动站博士后合作导师评估调查表.doc

 

                               浙江大学人事处                        

年四月二十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