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各位博士后:

根据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会《关于做好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第三批特别资助申报工作的通知》(中博基字[2010]02号)文件的通知精神及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资助规定》(中博基字[2008]1号)有关规定,为做好我校中博士后科学基金第三批特别资助的申报工作,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条件

申报特别资助必须是2009831日前进站的在站博士后研究人员,具体条件是:

(一)在站期间表现出良好的科学道德和科学精神,遵守国家法律,身体健康;

(二)学术水平和科研能力突出,发展潜力大,有创新思维,取得了创新研究成果,具有科学意义和应用价值;

(三)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博士后,可以优先申报:

1、获得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面上资助一等资助,或获得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国家社会科学基金等资助的博士后;

2、作为主要研究人员参加“863、“973、国家知识创新工程等重大科技项目的博士后;

3、获得省部级以上科技奖励或学术荣誉称号的博士后,以及获得全国百篇优秀博士论文的博士后;

4、作为优秀留学人才引进的博士后;

5、作为学术技术带头人后备人才等重点培养的博士后。

(四)第47批面上资助和第三批特别资助不能重复申报。

二、申报方式

本次特别资助的申报,我校采取院(系)推荐的方式。由院(系)按分配名额向人事处推荐人选(符合第一条第(三)点第123项条件者可不占院、系分配名额),人事处审核并组织专家评议后报浙江省人事厅审核并签署意见后上报。

三、申报材料

(一)《中博士后科学基金特别资助申报表》(简称《申报表》)及主要证明材料复合件合订本一式8份及《申报表》电子版1份(A4幅面,左侧装订,加封面、目录)。

主要证明材料复印件包括:科研学术类奖励或专利证书、重要的学术称号或荣誉证书、学术专著的版权页或重要学术论文等。

(二)《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特别资助审批表》一式3份(A41张,双面打印)。

(三)院(系)汇总的《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特别资助推荐人选业绩汇总表》纸质和电子版各1份。

(四)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会暂不接受涉密专业的申报。

(五)有关样表从本通知附件直接点击下载,填写后按要求打印。表格内容与往年相比有些变化,请注意甄别。

四、有关要求

(一)申报项目可以是获得中博士后科学基金面上资助项目的延续和深化,也可以是另外的项目。博士后用申报面上资助的科研项目继续申报特别资助的,该项目必须有新的创新点或创新成果。

(二)申报材料要简明,介绍性文字要准确、写实、重点突出。获奖成果需注明颁奖单位和获奖时间、等级、位次(用“位次/人数”表示);著作、论文需注明出版社、发表刊物名称,合著的需注明位次。

(三)各院(系)要按照《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资助规定》的要求,认真审核,严格把关,按照申报名额做好推荐工作,并于2010423日前将汇总后的纸质申报材料报人事处博士后工作办,逾期不再接受。

(四)申报博士后基金特别资助者每人应交的评审费360元,待学校确定推荐人选后再到各校区财务办交纳,并由学校统一寄出。

人事处博士后工作办联系方式:

E-mail:bohouban@zju.edu.cn

联系电话:88981453  88981423

联系人:赵雪珍  罗若群

 

附:1关于做好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第三批特别资助申报工作的通知.doc

2学院(系)推荐名额.doc

3《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特别资助申报表》.doc

4《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特别资助审批表》.doc

5《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特别资助推荐人选汇总表》.xls 

                               浙江大学人事处

                              二○一○年三月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