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系),各位博士后:
根据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开展2009年度省博士后科研项目择优资助申报工作的通知》(浙人社发[2009]18号)及浙
一、申请条件
在站期间未获得过中
(一)在我省各博士后科研流动站、工作站工作、进站半年以上的博士后研究人员,或来我省从事博士后研究的海外留学博士;
(二)品学兼优,具有扎实的专业基础和较强的工作能力,在科研工作中做出过优异成绩;
(三)选题范围紧密结合浙江的经济社会与科技发展重点,所研究课题具有重大的理论意义或应用价值,符合我省科技创新、技术攻关、重点建设项目和基础性研究的重点发展领域及方向;
(四)出站后愿意留在浙江工作。
二、资助类别及额度
博士后科研项目择优资助分两类,一类资助每人2万元,二类资助每人1万元。
三、申报及审核程序
(一)
(二)省博士后工作办公室组织有关专家进行评估论证,择优确定一类资助和二类资助对象。
(三)获得资助的博士后研究人员在项目完成后,
四、经费使用
博士后研究人员所获得的资助资金应用于添置研究工作所需要的仪器设备、实验材料、聘用助手以及参加学术活动等,不能作为个人的生活费用。博士后研究人员在研究工作中有支配资助资金的自主权,出站后凡在浙江工作的,允许将未用完部分带到工作单位继续使用。
五、申报材料与时间
(一)《浙
(二)《浙
请各位符合申报条件的博士后积极申请,于2009年7月3日前将上述材料报人事处博士后工作办公室(紫金港校区东3教学楼104-6室)。
联系电话:88981423、88981453,联系人: 罗若群 赵雪珍
浙江大学人事处博士后工作办公室
二ОО九年六月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