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人事局(人事劳动社会保障局),省直、中央部属在浙有关单位,各博士后科研流动站、工作站设站单位:
根据《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人事厅等部门关于加快我省博士后事业发展若干意见的通知》(浙政办发[2001]45号)、《浙
上述资助经费将通过省财政核算中心拨付到有关设站单位,由获得资助的博士后研究人员按照规定的使用范围和标准专款专用,项目完成后,博士后研究人员须在规定的时间内,
各市人事局(人事劳动社会保障局),省直、中央部属在浙有关单位,各博士后科研流动站、工作站设站单位:
根据《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人事厅等部门关于加快我省博士后事业发展若干意见的通知》(浙政办发[2001]45号)、《浙
上述资助经费将通过省财政核算中心拨付到有关设站单位,由获得资助的博士后研究人员按照规定的使用范围和标准专款专用,项目完成后,博士后研究人员须在规定的时间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