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人专〔2006〕370号
各博士后科研流动站、工作站设站单位:
根据省人事厅、财政厅《浙江省博士后工作专项经费使用管理办法》(浙人专〔2006〕332号)精神,经各博士后科研流动站、工作站设站单位推荐,专家评审,省人事厅批准,崔元靖等10位同志获得2005-2006年度省博士后科研项目一类资助,各资助人民币2万元;曹发和等40位同志获得2005-2006年度省博士后科研项目二类资助,各资助人民币1万元。现予公布(名单附后)。
上述资助经费将通过省财政核算中心拨付到有关设站单位,由获得资助的博士后研究人员按照规定的使用范围和标准专款专用,项目完成后,博士后研究人员须在规定的时间内,
二ОО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主题词:人事 博士后 科研择优资助 名单 通知
浙江省人事厅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