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合同到期前1个月,个人向用工单位提出续签合同申请,下载填写《浙江大学人才派遣员工经费使用审批表》一式三份(注:使用专项经费结算方式的人员,必须经专项经费主管部门审核盖章。人资处专项经费支持人员,至东3-103-5人力资源处人事服务中心进行审核),《人才派遣员工工作协议》一式四份,到行政办事大厅人力资源处23号窗口。
(二)持审核后的《经费审批表》,办理冻结手续。计财处冻结:办事大厅107室6号计财处窗口;基金会冻结:校友楼109办公室。
(三)持办理好冻结手续的审批表返回23号窗口。
(四)持人力资源处签暑意见后的相关材料到江南人才服务有限公司(行政办事大厅115室22号窗口),与江南公司签订新一期劳动合同和工作协议。
若经费无需冻结,则不必办理冻结手续,凭人力资源处审核的《经费使用审批表》及《人才派遣员工工作协议》跟江南公司签订劳动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