续聘


(一)合同到期前1个月,个人向用工单位提出续签合同申请,下载填写《浙江大学人才派遣员工经费使用审批表》一式三份,《人才派遣员工工作协议》一式四份,到行政办事大厅人力资源处23号窗口。 

(二)持审核后的《经费审批表》,办理冻结手续。计财处冻结:办事大厅107室6号计财处窗口;基金会冻结:校友楼109办公室。 

(三)持办理好冻结手续的审批表返回23号窗口。 

(四)持人力资源处签暑意见后的相关材料到江南人才服务有限公司(行政办事大厅115室22号窗口),与江南公司签订新一期劳动合同和工作协议。 

若经费无需冻结,则不必办理冻结手续,凭人事处审核的《经费使用审批表》及《人才派遣员工工作协议》跟江南公司签订劳动合同。 



浙江大学人才派遣员工经费使用审批表.docx

人才派遣员工工作协议.pdf

人才派遣员工工作协议(继教版).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