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各单位确因工作需要,经同意可申请聘用劳务派遣人员,原则上劳务派遣员工归口学院(处、部)管理。

(二)用工单位可通过多种形式确定聘用人员,如需在人力资源处网站发布招聘信息,请登录人力资源管理与服务系统使用统一身份认证进行招聘信息发布,并及时告知人事服务中心相关负责人审核。

(三)确定聘用人员后,经审核,符合聘用条件的,办理录用相关手续。

如系应届毕业生,用工单位下载填写《劳务派遣员工签订毕业生就业协议联系函》(附件一),加盖公章后,交由本人到江南人才服务有限公司签订毕业生就业协议。签订毕业生就业协议要求详见《派遣员工江南人才公司办理入职手续须知》、《应届毕业生就业协议填写内容》(附件二)。毕业后持毕业证、学位证、报到证再办入职手续。 


入职手续具体办理程序:

1.拟聘用人员报到前,登录浙江大学聚贤纳才网站在求职者登录界面注册,投递个人简历,通过“应聘/入职”填写个人信息。

2、资格初审、院系审核通过后,在聚贤纳才系统中下载表格:《浙江大学劳务派遣员工录用登记表》(附表1)一式两份,《浙江大学劳务派遣人员经费使用审批表》(附表2)一式三份,《人才派遣员工工作协议》(附件三)一式四份,以上表格由学院审核盖章(派遣人员用工成本参考详见附表5

注:合同签订时间必须从当月或下月的1日起签,不能破月,合同必须两年起签,试用期两个月;当月25日之后的工作日可以提前签订下月劳动合同;经费调整时间与合同开始时间保持一致。

3.持用工单位审核好的上述材料及政审材料(原单位或户口所在地社区开具的政审,派出所开具的无犯罪记录证明均可,应届生有毕业学校盖章的就业推荐表即可),应届毕业生报到还需持学校毕业证、学位证,到行政服务办事大厅人力资源处23号窗口审核办理。

4.持审核后的《经费审批表》,办理冻结手续。计财处冻结:办事大厅107室6号计财处窗口;基金会冻结:校友楼109办公室。

5.持办理好冻结手续的审批表,回23号窗口,办理校内报到手续(人事系统入库、校园卡等)。

6.持人力资源处返回材料,到22号窗口江南人才服务有限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办理工资险金发放等相关事宜。所需材料及要求详见《派遣员工江南人才公司办理入职手续须知》(附件二)。

7.所有手续办完后发放工资,缴纳险金(每月12日前办结,可当月起发,否则下月补发)。 


人力资源处行政服务办事大厅11523人力资源处窗口  联系电话88981643

财务处:行政服务办事大厅107室6号计划财务处窗口  联系电话88206383

江南人才-浙大服务中心:浙江大学服务大厅11522号窗口   联系电话88206704

 

附件一、就业协议联系函

附件二、 应届毕业生就业协议填写内容.doc 人才派遣员工办理入职手续须知.doc

附件三、人才派遣员工工作协议.pdf

             人才派遣员工工作协议(继教版).pdf

附表1:浙江大学人才派遣员工录用登记表.docx

附表2:浙江大学人才派遣员工经费使用审批表.docx

人才派遣用工成本一览表:劳务派遣人员用工成本参照一览表.pdf

浙江大学人才派遣员工工作手册:员工手册(20221207).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