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线下离职

1.员工离职,提前一个月向用工单位提出申请,个人下载并填写浙江大学人才派遣员工离职申请审核表(附表3)《浙江大学劳务派遣员工离职离校办理单》(附表4计划财务处在办理离校时即解冻经费。

2.每月25日之后请持完整填写并盖章的附表3附表4行政服务办事大厅人力资源处23号窗口办理离校手续。每月12日前可办上月停薪停保)。



二、线上离职

个人原因的离职可以登录浙大服务平台线上办理。


1.离职应提前一个月向用工单位提出申请,工作交接和离职时间请和单位协商办理。如办理当月离职,单位审核须在次月12日前完成。

2.离职无需到办事大厅窗口办理,网上流程完成后,如需开具离职证明,请于险金停缴次月13号以后到紫金港纳米楼办事大厅115室22号窗口江南人才-浙大服务中心办理;如需调档,请联系:85173582。


三、注意事项

如有员工不及时办理离职离校手续、擅自离岗的,请各用工单位及时告知人力资源处及江南人才服务公司员工离职情况,并凭《浙江大学劳务派遣员工离职申请审核表》办理相关手续。如未及时告知,产生的一切员工工资社保等费用,由用工单位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