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各单位确因工作需要,经同意可申请聘用劳务派遣人员,原则上劳务派遣员工归口学院(处、部)管理。
(二)用工单位可通过多种形式确定聘用人员,如需在人力资源处网站发布招聘信息,请登录人力资源管理与服务系统使用统一身份认证进行招聘信息发布,并及时告知人事服务中心相关负责人审核。
(三)确定聘用人员后,经审核,符合聘用条件的,办理录用相关手续。
如系应届毕业生,用工单位下载填写《劳务派遣员工签订毕业生就业协议联系函》,加盖公章后,交由本人到江南人才服务有限公司签订毕业生就业协议。签订毕业生就业协议要求详见《派遣员工江南人才公司办理入职手续须知》、《应届毕业生就业协议填写内容》。毕业后持毕业证、学位证再办入职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