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大学事业性质教职员工报到程序

发布时间 :2023-05-24    阅读次数 :5053

欢迎您来浙江大学工作!

您接到录用通知后,请在规定期限内来浙江大学人力资源处报到,超过规定期限将视作自动放弃。


一、您来报到前,请完成以下事项 

1、登陆浙江大学人才招聘网平台(http://ehr.zju.edu.cn/vuejs/recruitment/index.htm)完成个人信息填报并已由院系(单位)人事管理员审核通过(操作指南);

2境内应届毕业生与我校签订好就业协议;事业单位调动人员提供原工作单位开具的行政介绍信、工资介绍信,其他人员提供与原单位解除劳动关系证明材料;

3、个人人事档案已转入我校人力资源处,并已经核查无疑义;

4、在浙江大学校医院完成规定体检项目并拿到体检合格报告(校医院联系电话:玉泉校区0571-87951619,紫金港校区0571-88206010,西溪校区0571-88273533,华家池校区0571-86971664);

5从本科开始的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和复印件1份(留学回国人员还需提供教育部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彩色打印件1份); 

6、一寸免冠正面彩色照片2张,二寸免冠正面彩色照片1张;

7、本人下载填写并打印好以下材料:

(1)《新进教工代发工资银行卡及薪酬发放标准确认单,其中专职研究员专用《专职研究员代发工资银行卡及薪酬发放标准确认单》和《专职研究员人员经费(使用)审批表(冻结用)》;

2)《浙江大学新进教职工社会保险信息采集单》;

表单(1)(2)填报咨询电话0571-88981917

8党组织关系转接:

(1省内党组织转接

由原党组织通过“全国党员信息管理系统”发起“省内直接转接”。确定目标党组织时,应在系统中搜索、选中拟转入的院级党组织,如:“中共浙江大学某某单位(工作)委员会”,或“中共浙江大学某某单位直属总支部委员会”。浙江大学院级党组织最终审核完成后,接收党员组织关系。

2省外及浙江省内未使用全国党员信息管理系统的党组织转接

原党组织开具纸质“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抬头为:“中共浙江大学委员会组织部”,去往的“目标党组织”写明拟转入的浙江大学院级党组织,如:“中共浙江大学某某单位(工作)委员会”,或“中共浙江大学某某单位直属总支部委员会”。由党员本人携带介绍信,前往入职单位所在的院级党组织(即“目标党组织”),办理组织关系转入手续。 

9、预约:(务必完成“人才招聘网”平台个人信息填报并已由院系(单位)人事管理员审核提交) 

1)需租住学校教师公寓者,可提前登陆“浙大公寓”平台(http://www.myhome.zju.edu.cn)选房系统申请,咨询电话:88981553

2)在收到浙江大学人力资源处人才聘用与管理中心通知报到短信后,请在“人才招聘网-个人中心”预约报到时间,并按时到浙江大学紫金港校区人力资源处人才聘用与管理中心(紫金港校区东3教学楼103-7室)办理入职报到手续。


二、携带相关证件及材料办理报到手续 

1、人力资源处在报到前将所需《干部履历表》(填表说明)、《浙江大学教职工登记表》(填表说明)及《浙江大学聘用合同》(一式四份)发往院系(单位)。 

2、本人与学院(单位)签署《浙江大学聘用合同》,并将《新进教工代发工资银行卡及薪酬发放标准确认单》交学院(单位)签字盖章。  

3、本人持下列材料前往人力资源处人才聘用与管理中心(紫金港校区东3教学楼103-7室),领取《报到通知单》。 

(1原工作单位开具的行政介绍信、工资介绍信或与原单位解除劳动关系证明(限有工作单位者提供)

(2从本科开始的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和复印件1份(留学回国人员还需提供教育部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彩色打印件1份); 

3)体检合格报告; 

4浙江大学新进教职工社会保险信息采集单》;

5有工作经历者提供养老保险参保记录证明复印件(一式两份);

6)签署好的《新进教工代发工资银行卡及薪酬发放标准确认单》;

7)签署好的《浙江大学聘用合同》(一式四份);

8)填写好的《干部履历表》、《浙江大学教职工登记表》

4持人力资源处人才聘用与管理中心开具的报到通知单及以下材料到学校行政服务大厅(紫金港校区纳米研究院大楼一楼电话:0571-8898160024号人事窗口办理办理报到及其他手续。

1)本人身份证原件; 

2一寸免冠正面彩色证件照1张;

3)港澳台人员提供通行证复印件1份、外籍人员提供护照复印件1份,彩色证件照1张。


三、到所在院系(单位)报到接受工作安排并办理相关事宜 

1、持行政服务办事大厅人事窗口开具的教职工报到单到本学院(单位)人事科报到; 

2、接受所在单位工作安排并在报到后一周内上岗; 

3、如子女需入托、入学,由所在学院(单位)开具介绍信,前往办理; 

4、凭原单位党(团)员关系介绍信到各学院(单位)党委(团委)办理转移手续。 


四、办理落户手续 

进杭落户手续到住房所在地派出所办理,在杭无住房并申请落校内集体户口的,到行政服务办事大厅14号安保处窗口开具“同意接受落户证明”办理落户。 


五、其它信息 

各校区所属派出所名称: 

玉泉校区:玉泉派出所 

华家池校区:凯旋派出所 

西溪校区:西溪派出所 

紫金港校区:三墩派出所 


浙江大学人力资源处人才聘用与管理中心

联系电话:0571-8898195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