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关于2022年上半年具有研究生学历专业技术人员确定中级职务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22-05-25    阅读次数 :3813

各学院(系)、各有关单位:

根据《关于公布浙江大学各类专业技术职务任职基本条件的通知》(浙大人发〔2020〕32号)文件附件15规定,2022年上半年具有研究生学历专业技术人员确定中级职务的工作从即日起开展。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学校事业编制的教师、思政、实验等专业技术人员中级职务确定

1.申报要求:6月6日前,完成个人申报和材料提交。

申报人员登录人力资源管理与服务系统(http://hrm.zju.edu.cn/),选择“职称评审”模块(以下简称评审系统,开放时间:5月25日-6月6日。技术支持联系人:陈安燕,15258861647)。请申报人员仔细阅读系统填报说明(请点击下载),进行填报。申报信息提交后,申报人员应及时将系统生成的《浙江大学专业技术中级职务任职资格申报表》(导出正反打印一式二份),与相应的证明材料(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取得学位后所发表的论文原件等)提交给各学院(系)、单位人事科审核。其中,申报高校教师和学生思政讲师职务的人员应提供入职培训等证明。对材料提供不全者,学院(系)、单位可暂不接受申报。

2.材料审核及提交:各学院(系)、单位人事科登录人力资源管理与服务系统(http://hrm.zju.edu.cn/,技术支持联系人:陈安燕,15258861647,系统操作说明(请点击下载),根据原始材料完成申报材料的审核确认和业绩统计工作,导出打印《浙江大学2022年上半年确定专业技术中级职务人选汇总表》,由单位负责人审核、签名并加盖公章。6月13日前,将以下材料提交给申报材料报送联系人:

(1)《浙江大学2022年上半年确定专业技术中级职务人选汇总表》;

(2)审核通过人员《任职资格申报表》一式二份;

(3)审核通过人员需提供相应材料的复印件,复印件上请标注“与原件相符”,并签上审核人姓名,加盖单位公章,论文复印件要求包含期刊封面、目录、论文全文、封底。

3.教师等专业技术中级职务申报材料报送联系人:

(1)教师及其他岗位:人力资源处人才发展与培养中心郝老师,88981024,紫金港校区东3-104-9,tthao@zju.edu.cn

(2)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岗位:学工部童老师、许老师87951309,紫金港校区东1-A118,glk@zju.edu.cn

(3)图资档案岗位:图书馆郭老师,87951622,玉泉校区图书馆514,gqz@zju.edu.cn

(4)出版技术岗位:出版社徐老师,88925878,西溪校区出版社320,xmt118@zju.edu.cn

(5)会计岗位:计财处周老师,88981359,紫金港校区东6-103-3,zhoushengye@zju.edu.cn

二、校医院卫生技术人员中级职务确定

1.申报要求:6月6日前,完成个人申报和材料提交。

申报人员填写归档用《浙江大学卫生技术中级职务任职资格申报表请点击下载),正反打印一式二份,提交校医院傅老师(联系电话:87951433)。申报卫生技术系列职务的人员,需通过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硕士研究生学位人员确定主治医师专业技术职务时,必须提供规范化培训证书或成绩合格证明。对材料提供不全者,学院(系)、单位可暂不接受申报。

2.材料审核及提交:校医院负责做好确定卫生技术中级职务人员的资格和材料审核工作,填写《浙江大学2022年上半年确定卫生技术中级职务人选汇总表》请点击下载)6月13日前将汇总表(须单位负责人审核、签名并加盖公章)及审核通过人员《任职资格申报表》(一式二份)提交人力资源处人才发展与培养中心(联系人:郝老师,联系电话:88981024,邮箱:tthao@zju.edu.cn),同时提交汇总表电子版。

三、非定向型临床医学博士后中级职务确定

1.申报要求:6月6日前,完成个人申报和材料提交。

非定向型临床医学博士后参照定向型临床医学博士后的相关政策申报主治医师职务,此前符合条件的非定向型临床医学博士后,可参照申请主治医师职务。申报人填写归档用《浙江大学卫生技术中级职务任职资格申报表》(请点击下载)正反打印一式两份,将申报表和相应的材料提交医学院程老师(联系电话:88208030,邮箱:cmx@zju.edu.cn)。对材料提供不全者,学院(系)、单位可暂不接受申报。

2.材料审核及提交:医学院负责做好非定向型临床医学博士后中级确定的资格和材料审核工作,填写《浙江大学2022年上半年确定卫生技术中级职务人选汇总表》请点击下载)由单位负责人审核、签名并加盖公章。6月13日前将汇总表(须单位负责人审核、签名并加盖公章)及审核通过人员《任职资格申报表》(一式二份)提交人力资源处人才发展与培养中心(联系人:郝老师,联系电话:88981024,邮箱:tthao@zju.edu.cn),同时提交汇总表电子版。

四、附属医院专业技术人员中级职务确定

附属医院专业技术人员中级职务的确定,由各附属医院结合附属医院岗位设置,根据学校相关规定审核确定、发文公布具有专业技术中级职务任职资格及聘任人员名单,并完成归档工作。

 

 

                                                        

                                                             人力资源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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