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浙江大学2024-2025学年国内访问学者招生简章

发布时间 :2024-05-09    阅读次数 :12645

浙江大学充分发挥自身综合办学和学科优势,努力为国内其他高校和科研院所培养高素质、高水平学术人才,根据教育部有关文件要求和《浙江大学接受国内访问学者实施办法》的相关规定,开展2024-2025学年国内访问学者接收工作。具体接收办法及申请流程如下:

一、申请条件

1.政治思想素质好,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热爱教育科研事业、访学目标明确,具备坚实的基础理论和专业知识,具有独立从事教学和科研工作的能力和一定的实践经验;

2.原则上为具有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博士研究生学历的专业技术骨干;

3.年龄一般不超过50周岁,身心健康,能按计划完成访学任务。

二、培养方式和要求

1.访学期限为1学年,研修方式为全脱产。每年9月份入学(具体以录取通知书为准),次年7月初结业。

2.访问学者实行导师负责制,访学期间参与导师所在课题组活动,在导师指导下,根据选定的研究课题按计划完成预定任务。

3.访学工作结束,进行结业考核。访问学者应对个人访学期间的研究、教学工作进行总结,原则上应提交一篇学术论文或科研报告。

4.按期完成访学工作,结业考核合格者,发给国家教育部统一印制、浙江大学颁发的《国内访问学者证书》。

三、申请方式及流程

我校访问学者申请采用网上申报方式,不再受理纸质申请表。申请学科及导师详《2024年浙江大学接受国内访问学者计划导师课题汇总表》(点击下载)访问学者只能选择一位导师,每个身份证号只可申请一次。查询接受导师相关信息可登陆浙江大学教师个人主页,网址:https://person.zju.edu.cn/index/

具体申请流程如下:

1.网上申请

申请时间2024513日至610

申请网址:浙江大学人力资源处聚贤纳才网:

http://ehr.zju.edu.cn/vuejs/recruitment/index.htm

选择“国内访问学者”模块,点击“应聘”,注册、登录后在线填写《浙江大学国内访问学者申请表》。申请人应按要求如实、准确填写所有信息,填写完整后及时保存并下载《浙江大学国内访问学者申请表》,线下调整表格格式后打印。

2.上传相关材料

①导出并打印《浙江大学国内访问学者申请表》,由申请人所在单位校级人事部门签署意见并盖章后,再电子扫描申请表(PDF格式)上传;

②本人2寸蓝底电子证件照(照片大小小于190k

③博士学历、学位证书扫描件或副高及以上职称证书扫描件;

④本人身份证正反面扫描件;

本人体检表或个人健康检查表,项目参照单位入职体检表,202311月以来有效。

3.查询资格审查结果

申请人可于提交申请后7个工作日内登录申请系统,查询资格审查结果。如资格审查通过,即进入院系审核及导师接受环节;如资格审查未通过,请核查个人信息是否填写完整或是否符合访学进修条件,如因信息不全资格审查未通过,请修改补充个人申报信息后重新提交。

4.查询院系审核结果

院系审核及导师接受环节。申请人请在610日前登录系统查询。如院系审核已通过,即进入信息复审及录取环节;如院系审核未通过,请根据反馈的原因,修改更换导师后重新提交。

5.查询信息复审及录取结果

浙江大学人力资源处将综合考虑申请人情况,于6月底前完成信息复审,确定是否录取。申请人可登录申请系统,查询结果。未能接收的访问学者,人力资源处不再另行通知。

6.入学通知

浙江大学人力资源处将在7月上旬发布录取通知书,申请人本人登录申请系统打印通知书和报到须知,不另邮寄纸质版通知书。

四、组织选派的国内访问学者项目

1.由中组部、教育部、人社部等上级主管部门选派的2024-2025学年“西部之光”访问学者、中西部青年骨干访问学者、少数民族特培生,浙江省教育厅选派的2024年高等学校“国内访学访工”教师或其他组织遴选参照访问学者培养的人员,也需在聚贤纳才网上提交申请,申请表无需下载,可以项目申报审批表或推荐表(派出单位校级人事部门签署意见并盖章)替代上传。最终录取名单由上级主管部门或职能部门公布。

2.以上项目申请人员的相关材料提交及入学通知、脱产学习、结业考核等,参照一般访问学者做法。

3.列入浙江省教育厅高等学校“国内访学访工”项目的,申请条件以《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24年高等学校“国内访学访工”教师选派工作的通知》为准。如申请未获教育厅批准,符合本章程申请条件的且在导师同意的情况下可以按照一般访问学者接收。

4.录取为中西部青年骨干访问学者获得的教育部经费资助抵扣部分进修费。浙江省教育厅高等学校“国内访学访工”教师进修费标准参照一般访问学者。其他项目按下达文件执行。

五、其他

1.收费标准:一般访问学者进修费每学年20000/人;

住宿根据年度报名情况和申请人意愿由学校统筹安排,一般访问学者费用自理,费用按照学校规定收取。因公寓紧张,优先安排“西部之光”访问学者、中西部青年骨干访问学者、少数民族特培生以及省外一般访问学者。

2.凡在申报过程中作假舞弊者,无论何时发现,一律取消其申报和访学资格。

3.身体状况不适宜长期在外脱产学习与集体生活者(如怀孕、患有传染病或精神疾病等),不予接收。

4.未尽事宜,浙江大学人力资源处将通过短信、电子邮件方式与申请人联系。请务必保证手机工作正常、电子邮箱正确。如有更换联系方式的情况,请及时联系我们。

咨询电话:

林老师 0571-88981105  刘老师 0571-88208299

电子邮箱:zdrs@zju.edu.cn

申请系统操作问题,请咨询技术支持:

陈老师 18758957662

浙江大学人力资源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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