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浙江大学医学院附属医院岗位设置管理实施办法》(浙大发人〔2018〕17号)文件精神,现将医学院附属医院岗位设置及首次聘岗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实施范围
2018年6月30日在杭各附属医院纳入事业编制及报备员额管理的在册在岗工作人员。
二、岗位设置
医学院附属医院岗位分为专业技术岗位、管理岗位和工勤技能岗位三种类别,其中专业技术岗位数不低于总岗位数的80%。各附属医院成立岗位设置及聘用工作小组,根据机构编制部门核定的事业编制及报备员额数,在各类岗位等级结构控制比例内,合理设置相关岗位,制订本医院岗位实施方案,填写《浙江大学医学院附属医院岗位设置审核表》(见文件附件,请点击下载),经医院职工代表大会审议通过后,报学校附属医院岗位设置及聘用工作小组审定。
三、评聘条件
1.医学院组织制定附属医院专业技术岗位等级聘用基本条件,并征求各附属医院的意见,经学校附属医院岗位设置及聘用工作小组审定后实施。
2.各附属医院根据医学院组织制定的专业技术岗位等级聘用基本条件,制定本医院各类各级专业技术岗位等级具体聘用条件,报医学院批准后实施。
3.各附属医院参照学校相关规定,制定专业技术中级、初级职务任职条件,七级及以下职员职级评聘条件,以及工勤技能岗位聘用条件,报医学院批准后实施。
4.专业技术高级职务任职基本条件和管理岗位五、六级职员职级评聘条件按照学校相关规定执行。
四、工作进度安排
1.4月30日前
(1)医学院组织制定专业技术岗位等级聘用基本条件并报人事处。
(2)各附属医院成立岗位设置及聘用工作小组,制订本医院岗位实施方案(包括总体目标、实施范围、岗位总量、岗位类别、岗位等级及结构比例、组织机构、聘用条件、评聘程序、其他等),并填写《浙江大学医学院附属医院岗位设置审核表》,提交医院职工代表大会审议通过后报人事处。
(3)各附属医院完成内设管理机构和临床医技机构的设置,报医管办备案。
2.5月25日前,各附属医院完成以下工作:
(1)按照三种岗位类别,统计本医院各类岗位各级别现有人员情况,填写《浙江大学医学院附属医院各岗位人员现状表》(附表1,请点击下载),报医学院和人事处。
(2)根据医学院组织制定的专业技术岗位等级聘用基本条件,制定本医院各类各级专业技术岗位等级具体聘用条件。
(3)参照学校相关规定制定专业技术中级、初级职务任职条件,七级及以下职员职级评聘条件和工勤技能岗位聘用条件。
(4)根据岗位控制数(按纳入事业编制及报备员额管理的实有人数计算)、学历、工作年限等具体情况,对八级及以下职员职级的管理人员,制定首次聘岗时一次性过渡确定为七级及以下职员职级的条件,并同时提交按此条件过渡确定的相应人数及确定后的管理岗位各级别人数及比例,填写《浙江大学医学院附属医院七级及以下职员过渡确定情况表》(附表2,请点击下载)。
(5)上述各类聘用条件报医学院批准后实施。
3.5月31日前
医学院将批准后的各附属医院相关聘用条件及附表2报人事处备案,并将结果反馈各附属医院。
4. 6月7日前
各附属医院根据批准的专业技术岗位等级聘用条件和现有人员情况,提出首次聘岗时各专业技术岗位等级拟聘用人数,填写《浙江大学医学院附属医院专业技术岗位等级拟聘表》(附表3,请点击下载),报学校核准。
各岗位结构比例按纳入事业编制及报备员额管理的实有人数计算,首次聘岗不得超过本等级岗位控制数的80%。
5.6月25日前
各附属医院岗位设置及聘用工作小组完成各系列专业技术三级及以下岗位、管理人员一次性过渡确定为七级及以下职员职级的聘用,评审推荐卫生技术及科学研究二级岗位聘用人选。
6.6月30日前
学校附属医院岗位设置及聘用工作小组完成卫生技术及科学研究二级岗位的评审工作。
7.7月上旬
各附属医院发文公布各系列专业技术岗位等级聘用、管理人员一次性过渡确定为七级及以下职员职级的聘用人员名单。
五、其他
1.各附属医院首次聘岗时间为2018年6月,2018年7月起兑现相应等级工资待遇。
2.2006年7月至2018年6月期间退休的专业技术人员,专业技术岗位等级的调整参照浙江省有关政策执行,并商浙江省有关部门同意后执行,具体办法另行通知。
六、联系方式
人事处联系电话:88981937,邮箱:ylwang@zju.edu.cn
医管办联系电话:88208630,邮箱:sunkai@zju.edu.cn
医学院联系电话:88208029,邮箱:yinerwang@zju.edu.cn
人事处
2018年3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