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大学光华法学院因工作需要,在校内事业编制工作人员中公开选拔科职管理干部1名(注:不面向毕业生和校外人员)。
一、应聘基本条件:
要求符合(党委发〔2014〕78号)文件规定的应聘条件和资格。
二、应聘人员范围:
全校正式事业编制教职工。
三、报名方式和选拔程序:
2、报名结束后,由组织人事部门统一进行条件资格审核,符合任职条件与资格者由招聘单位组织选拔。
3、报名截止:2015年9月22日中午12:00前。
4、联系电话:86592725(光华法学院)、88981959(人事处人才聘用与管理中心)
四、竞聘岗位一览表
招聘单位 | 招聘岗位 | 职位 | 职数 | 招聘条件及要求 |
光华法学院 | 团委书记或副书记 | 正科或副科 | 1 | 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中共党员,年龄35周岁以下,责任心强,爱岗敬业,工作踏实。有较强的综合管理协调能力,良好的服务和团队合作精神,较强文字功底和英语、计算机应用能力,具有学生工作经历。 |
浙江大学人事处
2015年9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