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大学校长办公室因岗位需要,决定在校内事业编制中公开招聘法律事务办公室副主任(正科职)1名。招聘将坚持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凡符合招聘岗位要求者,请将应聘材料通过电子邮件发送到WS@zju.edu.cn或直接交至紫金港校区东三教学楼104室人事管理办公室。经资格审核后,再进行面试考核,择优录取。具体招聘岗位及要求详见附件。(此岗位不面向毕业生招聘)
垂询电话:88981181(校长办公室吴老师)
88981959(人事管理办公室)
人 事 处
2008年8月28日
附: 浙江大学招聘岗位一览表
招聘单位 | 招聘岗位 | 职位 | 职数 | 招聘条件及要求 |
校长办公室 | 法律事务办公室 | 副主任(正科职) | 1 | 法律专业硕士及以上毕业生,已通过国家律师资格考试或司法资格考试,有法律实务经历,政治素质好,具备良好的服务意识、沟通能力和较强的团队协作能力,有较强的语言和文字表达能力及计算机应用能力。在副科岗位工作两年以上或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 |
应聘截止时间:2008年9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