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浙江大学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实施办法》(浙大发人〔2020〕50号)文件精神,经各单位推荐,学校审定,以下人员具有专业技术中级职务任职资格,取得任职资格时间为2026年6月30日,详见公示页面:
公示期自2026年7月10日起至2026年7月16日止。如有异议,请将意见反馈至人力资源处人才发展与培养中心,提倡实名反映问题,联系电话:88981133。邮箱:zjuszb@zju.edu.cn。
浙江大学人力资源处
2026年7月10日
根据《浙江大学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实施办法》(浙大发人〔2020〕50号)文件精神,经各单位推荐,学校审定,以下人员具有专业技术中级职务任职资格,取得任职资格时间为2026年6月30日,详见公示页面:
公示期自2026年7月10日起至2026年7月16日止。如有异议,请将意见反馈至人力资源处人才发展与培养中心,提倡实名反映问题,联系电话:88981133。邮箱:zjuszb@zju.edu.cn。
浙江大学人力资源处
2026年7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