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评聘范围
附属医院从事医疗、卫生、保健等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评聘主任医(药、护、技)师、副主任医(药、护、技)师职务。
从事病理学与病理生理学教学工作的正高级职务教师可兼评主任医师、副主任医师职务;副高级职务教师可兼评副主任医师职务;纳入学校编制的临床教学科研岗位人员(含“临床校编”、“临床百人”)可评聘卫生技术高级职务。
二、相关政策
(一)根据《浙江大学医学院附属医院岗位设置管理实施办法》(浙大发人〔2018〕17号)、学校职称文件及有关会议精神,附属医院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应进一步贯彻落实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的方针政策和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的建设要求,结合学校科技人才评价改革试点实施方案,以科学评价为核心,以品德能力业绩为导向,进一步完善卫生技术人员分类评价指标体系,全面推进临床实践能力评价、完善代表性成果评价、“一招鲜”人才评选等改革任务。其中,对于临床水平特别突出、同行影响力特别大的申报正高级职务的“一招鲜”优秀临床人才,量化指标可不作限制性要求,申报人代表性业绩包括但不限于:诊疗疑难病种水平高,施行三、四级手术等疑难手术量大,实现临床重大关键技术突破和转化应用,制定重要卫生行业标准、技术规范、专家共识、指南并发布或发表,成效和影响力达到国际、国内领先。坚持高标定位,加强基于学科实际的国内外对标论证,严格把握推荐人选临床代表性成果的标志性、公认度。
(二)已申报主任医师或副主任医师的人员不再参加当年高校教师高级职务晋升。
(三)申报医师系列高级职务人员,须在当年9月30日前完成下基层要求。
(四)进院后、聘任中级职务前立项的符合要求的科研项目,申报副高时可列入统计。
(五)担任医学院、附属医院职能科室负责人(正职或副职)的副主任医师,如仍从事临床工作,所在附属医院可根据实际情况决定其是否进入当年卫生技术高级职务评聘程序;所在附属医院同意其继续晋升卫生技术高级职务的,根据其在临床和管理岗位的工作时间和投入精力,由所在附属医院决定是否延长其晋升相应卫生技术高级职务的任职年限。
三、申请材料及评审流程
(一)个人申报:9月8日17:30前,完成个人申报和材料提交。
申报人员可通过以下任一途径进行申报:①浙大服务网填表中心(https://service.zju.edu.cn/_s2/teachers_tbzx/main.psp),选择“职称评审”模块填报信息;②人力资源服务与管理系统(http://hrm.zju.edu.cn/),选择“职称评审”模块填报信息。系统申报截止时间:9月8日17:30。申报人员填报前请仔细阅读填报说明(附属医院),提交申报时应同时上传所在医院教学管理部门出具的教学工作合格证明。(技术支持联系人:温老师,18628474336;陈老师,18758957662)。
申报人员提交申报信息后,应及时将系统生成的《浙江大学卫生技术高级职务申报表》(送审版)及相应原始材料提交所在单位人事科审核。证明材料中发表的论文、获奖证书、项目批件等均需提供原件,国际期刊论文应提供图书馆开具的检索证明。
兼评主任医师、副主任医师的,相关材料经医学院人事人才办审核后交其临床工作所在医院人事科。附属医院纳入学校编制的临床教学科研岗位人员评聘卫生技术高级职务的,相关材料交其临床工作所在医院人事科。
(二)资格审核:9月18日前,各附属医院根据资格审查要求(包括晋升职称前到基层服务要求)完成申报者的资格审核工作;完成“一招鲜”申报人员材料审核及推荐工作,并将相关名单及申报材料报医学院和人力资源处。其中,“一招鲜”申报人员按医学院要求提供代表性业绩说明(不超过2000字)、代表性成果(不超过5份,包括临床病案、手术视频、护理案例、应急处置情况报告、论文奖项、临床研究项目、卫生标准、技术规范、科普作品、技术专利、科研成果转化等)、《拟晋升卫生技术正高级职务“一招鲜”推荐人选业绩统计一览表》及佐证材料,“一招鲜”申报人员资格须经医院人力资源委员会(或相同职能委员会)讨论同意(到会人数须不少于总人数的三分之二且同意票数不少于到会人数四分之三)。
(三)材料审核:10月10日前,各附属医院根据原始材料完成申报人申报材料的审核确认和业绩统计工作。
人事科可根据需要,将医疗、教学、科研等信息的审核权限分配给相应科室,审核人员根据原始材料做好相应信息的审核确认工作。审核通过后,在评审系统填写并导出《晋升卫生技术高级职务人员资格审查花名册》(附属医院纳入学校编制的临床教学科研岗位人员以及兼评人员,请在备注中注明),经单位负责人审核、签名、加盖公章后交医学院和人力资源处,并公示申报人员主要业绩和审核结果。同时,系统导出《晋升卫生技术高级职务人选业绩统计一览表》(系统保留导出《个人业绩统计表》功能,有需要的医院可自行导出),导出并打印申报人员《浙江大学卫生技术高级职务申报表》(归档版,一式两份)。
医学院组织完成“一招鲜”申报人员代表性成果同行评议和评审推荐(同意票数不少于评委人数四分之三),提交学校职称工作领导小组讨论决定其申报资格。
(四)党支部意见:各附属医院在申报者的党支部所在单位进行民意测评,民意测评由党支部具体组织,内容应着重包括师德师风、业绩贡献等方面(测评表下载),所在党支部根据测评结果提出意见,将具体意见和测评结果填写到申报人员《浙江大学卫生技术高级职务申报表》(归档版),经党支部负责人签名并加盖党支部公章。
(五)单位述职测评及初选:10月12日前,各附属医院组织召开述职报告会并进行述职测评,评委会讨论确定初选人员名单,在评审系统中录入述职测评和初选结果,导出并打印《初选通过名单》,经单位负责人审核、签名、加盖公章后交医学院和人力资源处,报送的初选通过人员列入申报次数计算。填写《浙江大学卫生技术高级职务申报表》(归档版)中的医院审查意见和医院党委审查意见(经单位负责人签名并加盖公章),上网公示初选结果。同时,填写《附属医院专业技术高级职务申报情况及拟晋升计划》(请下载,汇总卫生技术、科学研究及其他专业技术系列,不含附属医院纳入学校编制人员及兼评人员,包括纸质版和电子版)报医学院,医学院审核后报人力资源处。医学院上网公示参评人员名单及主要业绩。
(六)评聘名额确定:10月中旬,校职称工作领导小组讨论确定今年各附属医院专业技术高级职务的评聘名额。
(七)代表性成果评议、临床实践能力评价:11月下旬,有关医院完成代表性成果评议和临床实践能力评价。代表性成果评议可选择以函评或会评方式。临床实践能力评价由所在医院组织实施。
(八)中评:12月上旬,各附属医院组织召开专业技术职务中级评审会,在学校核定的名额内,评审各系列专业技术高级职务,等额推荐到各高评委,并将评审结果录入评审系统,同时在申报人员《浙江大学卫生技术高级职务申报表》(归档版)中填写中评结果,经中评委主任签名并加盖公章后报医学院,中评委投票结果、推荐人员的业绩统计一览表同时报医学院和人力资源处,并将评审结果公示。
各医院在专业技术职务中级评审会召开后一周内,将中评委主任审核、签名并加盖公章后的中评会会议纪要及投票统计结果交人力资源处。
(九)高评:12月中旬,卫生技术职务高级评审委员会评审,评审结果公示。
(十)各级评审会评审结果在网上公示5个工作日。
材料接收:
医学院:
人事人才办(紫金港校区医学院综合楼505-3 )
联系人:李老师
联系电话:88208027
Email: yinyinlee@zju.edu.cn
人力资源处:
人才发展与培养中心(紫金港校区东三103-3)
联系人:李老师
联系电话:88981937
Email:limingzhen@zju.edu.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