系列15:会计系列高级职务(2024年)

发布时间 :2024-09-05    阅读次数 :316

经学校研究,学校会计高级职务推荐工作与校内其他各系列高级职务评聘工作同时启动,实行校内线上申报及推荐。获得推荐资格人员,由学校推荐到下一年度浙江省相关评审委员会进行委托评审。

一、申报对象、范围和条件

(一)在财务、审计岗位专职从事财务、审计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且符合《浙江省财政厅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浙江省会计专业技术高级职务任职资格评审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浙财会〔2023〕6号)规定的会计高级职务申报条件及评审条件。

(二)申报人员资历认定的截止时间为2024年12月31日,工作业绩与成果、著作论文等申报材料认定的截止时间为2024年9月30日

(三)获得推荐资格的申报人在委托评审阶段,申报条件及资历、材料认定要求以浙江省2025年申报通知为准。

二、会计高级职务推荐工作申报及评审流程

(一)个人申报:2024年9月20日17:30前,完成个人申报和材料提交。

申报人员登录人力资源服务与管理系统http://hrm.zju.edu.cn/),选择“职称评审”模块进行信息填报,系统申报截止时间为2024年9月20日17:30前申报人员填报前请仔细阅填报说明(技术支持联系人:温老师,18628474336;陈老师,18758957662

申报人员提交申报信息后,应及时将系统生成的《浙江大学会计高级职务评审推荐申报表》(送审版)、与相应原始材料以及《会计专业工作总结》同时提交院系(单位)人事科。

证明材料中发表的论文、获奖证书、项目批件等均需提供原件,国际期刊论文应提供图书馆开具的检索证明。

《会计专业工作总结》主要内容:本人基本情况(含从事财会专业工作岗位的具体工作职责描述)、所在单位基本情况及规模,重点反映体现本人的专业技术理论水平、工作经历与能力、工作业绩与成果等情况,一般控制在5000字左右。对材料提供不全者,院系(单位)人事科可暂不接受申报。

(二)材料审核:10月10日前,计划财务处按照申报职务的任职资格和条件,根据证明材料在评审系统上完成申报人员资格审查及材料审核、确认工作。

1.9月25日前,院系(单位)人事科完成原始申报材料的审核工作。

院系(单位)人事科在评审系统中对申报人申报资格、业绩材料进行审核,填写并导出《其他系列人员晋升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资格审查花名册》(如有申报正高级职务的专职中层管理干部,需在备注栏注明职务),经单位负责人审核、签名并加盖单位公章后交人力资源处、计划财务处各一份。

9月25日前,院系(单位)人事科将审核后推荐人选的《浙江大学会计高级职务评审推荐申报表》(送审版)以及证明材料复印件(复印件请标注“与原件相符”,签上审核人姓名,加盖单位公章,论文复印件要求包含期刊封面、目录、论文全文、封底)报计划财务处。

2.10月10日前,会计系列审核人在评审系统中进行申报材料的审核确认、资格审查及业绩统计工作,审核完成后在网上进行公示;同时在评审系统中对申报人材料审核完成后,填写并导出《晋升会计高级职务人选资格审查及业绩统计一览表》,经单位负责人审核、签名、加盖单位公章后交人力资源处。

3.党支部意见:院系(单位)在申报者的党支部所在单位进行民意测评,民意测评由党支部具体组织,内容应着重包括师德师风、业绩贡献等方面(测评表下载),所在党支部根据测评结果提出意见。10月13日前,院系(单位)填写相关意见与测评结果。院系(单位)在评审系统中导出并打印计划财务处会计系列审核人审核后的《浙江大学会计高级职务评审推荐申报表》(归档版,一式一份),填写党支部具体意见与测评结果(经党支部负责人签名并加盖党支部公章)、单位意见及所在院系(单位)党委审查意见(经单位负责人审核、签名并加盖单位公章)交计划财务处。

(三)10月中旬,校职称工作领导小组讨论确定学校高级职务推荐名额。

(四)12月上旬,会计专业技术职务中级评审委员会评审,评审推荐结果录入系统并进行公示,同时将推荐人员《浙江大学会计高级职务评审推荐申报表》(归档版)交人力资源处。

(五)获得推荐资格人员,根据2025年省财政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最新发布的申报条件、评审条件及相关要求进行网上申报。

 

会计系列业绩审核及认定:

计划财务处(紫金港校区东六103-3)

联系人:张老师

联系电话:88981053

邮箱:YYZZLL@zju.edu.cn

 

人力资源处材料接收:

人才发展与培养中心(紫金港校区东三103-3)

联系人:裘老师

联系电话:88981743

邮箱:qiusj@zju.edu.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