系列1:高校教师教授、副教授职务(2024年)

发布时间 :2024-09-05    阅读次数 :2901

 一、评聘范围

 高校教师教授职务评聘范围为教学科研并重岗教师。

 高校教师副教授职务评聘范围为教学科研并重岗、教学为主岗教师。

 附属医院卫生技术正高级职务人员可兼评高校教师教授、副教授职务;副高级职务人员可兼评高校教师副教授职务。

 二、申请材料及评审流程

 (一)个人申报:92017:30,完成个人申报和材料提交。

 申报人员可通过以下任一途径进行申报:浙大服务网填表中心(https://service.zju.edu.cn/_s2/teachers_tbzx/main.psp),选择“职称评审”模块填报信息;②人力资源服务与管理系统(http://hrm.zju.edu.cn/),选择“职称评审”模块填报信息。系统申报截止时间为92017:30申报人员填报前请仔细阅读填报说明(技术支持联系人:温老师,18628474336;陈老师,18758957662)。

 申报人员提交申报信息后,应及时将系统生成的《浙江大学高校教师高级职务申报表》(送审版)及相应原始材料提交院系(单位)人事科审核。证明材料中发表的论文、获奖证书、项目批件等均需提供原件,国际期刊论文应提供图书馆开具的检索证明。另外,根据学校对不同职务或不同人员的要求,还应提供晋职所需的资格审查相关材料,如入职培训、交叉学习经历及国际化水平要求等。上述材料由院系(单位)负责审核。校直属单位和校设研究机构申报人员的相关材料由科学技术研究院或社会科学研究院负责审核。对材料提供不全者,院系(单位)可暂不接受申报。

 在先进技术研究院以外的其他院系(单位)主要从事先进技术研究工作的教师,申请免除同行专家评议境外送审要求的,其有关情况说明和证明材料由院系(单位)审核后报先进技术研究院认定并同意,经先进技术研究院负责人审核、签名、加盖公章后报人力资源处备案。

 (二)材料审核:1010日前,各院系(单位)根据原始材料在评审系统中完成申报材料的审核确认和业绩统计工作。

 1.院系(单位)人事科牵头完成申报材料的审核工作。人事科可根据需要,将教学、科研等信息的审核权限分配给本科教学科、研究生科、科研科,审核人员根据原始材料做好相应信息的审核确认工作。

 2.院系(单位)人事科在评审系统填写并导出《晋升高校教师、教学专业技术高级职务人员资格审查花名册》,经负责人审核签名、加盖公章后交人力资源处。

 校外应聘人员、非华裔人员是否使用定编定岗名额,卫生技术人员兼评教授、副教授等情况需在《资格审查花名册》备注中注明;其中选择不使用院系定编定岗名额的非华裔教师,由各级评审委员会视其学术水平和教学等综合情况决定是否晋升,评委会一次性投票,到会评委3/4及以上同意为通过。

 实施定编定岗的院系的申报人员,如未满足任职基本条件需要申请业绩破格申报,或突破再次申报规则申请再次申报,其申报资格由院系人力资源委员会(或具有相同职能的委员会)讨论决定,到会人数须不少于总人数的2/3且同意票数不少于到会人数3/4方可申报。由所在单位将相关人员的情况说明及讨论结果(含投票情况)经单位负责人审核、签名并加盖公章后交人力资源处。

 3.院系(单位)在评审系统对申报人的申报资格、主要业绩进行审核,将审核通过人员名单及业绩材料进行公示,并链接到本单位网站公示。同时导出并打印申报人员《浙江大学高校教师高级职务申报表》(归档版,一式两份)。

 (三)党支部意见:各院系(单位)在申报者的党支部所在单位进行民意测评,民意测评由党支部具体组织,内容应着重包括师德师风、业绩贡献等方面(测评表下载),所在党支部根据测评结果提出意见,将具体意见和测评结果填写到申报人员《浙江大学高校教师高级职务申报表》(归档版),经党支部负责人签名并加盖党支部公章。

 (四)单位述职测评及初选:1012日前,院系(单位)组织召开述职报告会并进行述职测评,院系(单位)评委会讨论确定初选人员名单,然后在评审系统中录入述职测评和初选结果,导出并打印《初选通过名单》。《初选通过名单》须经单位负责人审核、签名并加盖公章后交人力资源处。

 (五)评聘名额确定:实施定编定岗的院系(单位)根据学校核定的第三轮师资队伍定编定岗期间(2022-2025年)正高可晋升数和副高可晋升数,结合申报人员情况提出当年浙江大学教师高级职务申报情况及拟晋升计划(下载)并于9月27将单位负责人审核、签名并加盖公章后的《申报情况及拟晋升计划》交人力资源处10月中旬,校职称工作领导小组讨论确定学校今年高级职务评聘名额。

 (六)确定参评人员:10月底前,院系(单位)确定参评人员,在评审系统中导出并打印《参评人员名单》(校外应聘人员、非华裔人员是否使用定编定岗名额,卫生技术人员兼评教授、副教授等情况需在备注中注明),将单位负责人审核、签名并加盖公章后的《参评人员名单》交人力资源处。同时在申报人员《浙江大学高校教师高级职务申报表》(归档版)中填写单位意见及所在院系(单位)党委审查意见,经单位负责人签名并加盖公章后提交中评委。学校在评审系统中公示参评人员名单及业绩材料。

 (七)送审:11月下旬,各送审单位完成送审工作,并在评审系统录入送审结果。申报高校教师高级职务的,送审回收份数不少于10份。对于参评人员送审结果同意数低于80%的情况,由院系(单位)组织3人及以上专家小组,对收回的所有通讯评审意见进行审核,并在中评会上首先进行汇报,由中评委投票决定是否进入中评,如一次性投票且3/4及以上同意的,可进入中评。

 1.送审要求:

 实施定编定岗的院系(单位)教师的同行评议要求(如海外送审、高层次同行专家比例等)由学部制定并负责组织送审。

 其他单位教授、副教授职务参评人员送审材料由人力资源处负责组织送审。

 2.送审费预交

 按财务相关规定,同行专家鉴定费采用预交款模式,费用统一交到计财处。送审结束后按实结算,多退少补。

 申报人员下载并填写“浙江大学晋升专业技术高级职务论文送审预交费通知单”(下载)经负责送审部门审核盖章后,到计财处预交相关送审费用,预交费标准由负责送审部门确定。

 3.送审材料要求

 参评人员确定后,应及时向院系(单位)提交送审材料和交款后计财处返回的记账凭单,院系(单位)人事科对送审材料进行审核后,将送审材料及计财处返回的记账凭单统一交负责送审部门。

 由学部负责组织送审的,送审材料要求由学部自行决定,送审材料中的同行专家鉴定表由学部负责提供,送审材料要求及同行专家鉴定表应提前在学部网站上公布

 由学校负责组织送审的,材料要求如下:

 (1)申报教授职务人员境内送审按以下要求准备材料:

 ①从评审系统导出审核完成后的《浙江大学高校教师高级职务申报表》(送审版),并确认本人及单位审核人签名。

 ②3项代表性成果以成果名称命名,文件总大小一般不超过10MB(不需合并为一个文件)。代表性论文要求包含期刊封面、目录、论文全文、封底。如代表性成果含书籍的,一般需提供书籍电子版或扫描版。

 (2)申报教授职务人员境外送审材料的要求:

 ①送审材料英文版(下载)填写相应内容并签名,与3项代表性成果一起整合成一个pdf文件,按照院系-姓名-境外送审材料.pdf”格式命名,文件大小一般不超过2MB。代表性论文要求包含期刊封面、目录、论文全文、封底

 ②专家鉴定表英文版下载),填写相应内容后按照院系-姓名-境外专家鉴定表.doc”的格式命名。

 (3)申报副教授职务人员按以下要求准备送审材料:

 ①从评审系统导出审核完成后的《浙江大学高校教师高级职务申报表》(送审版)并确认本人及单位审核人签名。

 ②2项代表性成果以成果名称命名,文件总大小一般不超过10MB(不需合并为一个文件)。代表性论文要求包含期刊封面、目录、论文全文、封底。如代表性成果含书籍的,一般需提供书籍电子版或扫描版。

 4.送审结果录入

 各送审单位将送审结果录入评审系统,并上传反馈回来的同行专家鉴定表(要求隐去同行专家姓名、单位等相关信息)。

 (八)中评:12月上旬,各院系(单位)组织召开专业技术职务中评委评审会,将评审结果录入评审系统,导出并打印《关于上报XXXX专业技术职务中级评审委员会评审结果的报告》,经中评委主任审核、签名并加盖公章后交人力资源处,并将评审通过人员名单在评审系统中公示。同时在申报人员《浙江大学高校教师高级职务申报表》(归档版)中填写中评结果,经中评委主任签名并加盖公章后提交高评委。

 经先进技术研究院认定的其他院系(单位)主要从事先进技术研究工作的教师评聘高校教师高级职务的,经院系(单位)中级评审委员会评审通过后,将相关材料提交到先进技术研究专业技术职务高评委。

 各院系(单位)须提前将专业技术职务中评委评审会安排通知人力资源处,并于专业技术职务中评委评审会召开后一周内,将中评委主任审核、签名并加盖公章后的中评会会议纪要、评审结果报告及投票统计结果交人力资源处。

 (九)高评:12月中旬,学部组织召开专业技术职务高评委评审会,将评审结果录入评审系统,导出并打印《关于上报XXXX专业技术职务高级评审委员会评审结果的报告》,经高评委主任审核、签名并加盖公章后交人力资源处,并将评审通过人员名单在评审系统中公示。同时在申报人员《浙江大学高校教师高级职务申报表》(归档版)中填写高评结果,经高评委主任签名并加盖公章后交人力资源处。

 学部专业技术职务高评委评审会召开后一周内,各学部将高评委主任审核、签名并加盖公章后的高评会会议纪要、评审结果报告及投票统计结果交人力资源处。

 (十)各级评审会评审结果在网上公示5个工作日

 

人力资源处材料接收:

人才发展与培养中心(紫金港校区东三103-3)

联系人:沈老师

联系电话:88981343

邮箱:shencaiqi@zju.edu.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