系列7:农业推广研究员、副研究员职务(2024年)

发布时间 :2024-09-05    阅读次数 :137

一、评聘范围

农业推广研究员、副研究员职务评聘范围为社会服务与技术推广岗(Ⅰ类)教师。

二、申请材料及评审流程

(一)个人申报:92017:30前,完成个人申报和材料提交。

申报人员可通过以下任一途径进行申报:①浙大服务网填表中心(https://service.zju.edu.cn/_s2/teachers_tbzx/main.psp),选择“职称评审”模块填报信息;②人力资源服务与管理系统(http://hrm.zju.edu.cn/),选择“职称评审”模块填报信息。系统申报截止时间为9月20日17:30申报人员填报前请仔细阅填报说明(技术支持联系人:温老师,18628474336;陈老师,18758957662)。

申报人员提交申报信息后,应及时将系统生成的《浙江大学农业推广高级职务申报表》(送审版)及相应原始材料提交新农村发展研究院(含农业技术推广中心)审核。证明材料中发表的论文、获奖证书、项目批件等均需提供原件,国际期刊论文应提供图书馆开具的检索证明。另外,根据学校对不同职务或不同人员的要求,还应提供晋职所需的资格审查相关材料,如入职培训等。对材料提供不全者,可暂不接受申报。

(二)材料审核:1010日前,新农村发展研究院(含农业技术推广中心)根据原始材料在评审系统中完成申报人员的资格审查及材料审核、确认和业绩统计工作。

1.新农村发展研究院(含农业技术推广中心)在评审系统对申报人的申报资格、主要业绩进行审核,填写并导出打印《其他系列人员晋升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资格审查花名册》(校外应聘人员、由其他专业技术职务转评人员需在备注中注明)。《资格审查花名册》须经单位负责人审核、签名、加盖公章后交人力资源处。

2.新农村发展研究院(含农业技术推广中心)在评审系统将审核通过人员名单及业绩材料进行公示,并链接到本单位网站公示。同时导出并打印申报人员《浙江大学农业推广高级职务申报表》(归档版,一式两份)。

(三)党支部意见:新农村发展研究院(含农业技术推广中心)在申报者的党支部所在单位进行民意测评,民意测评由党支部具体组织,内容应着重包括师德师风、业绩贡献等方面(测评表下载),所在党支部根据测评结果提出意见,将具体意见和测评结果填写到申报人员《浙江大学农业推广高级职务申报表》(归档版),经党支部负责人签名并加盖党支部公章。

(四)单位述职测评及初选:1012日前,新农村发展研究院(含农业技术推广中心)组织召开述职报告会并进行述职测评,评委会讨论确定初选人员名单,然后在评审系统中录入述职测评和初选结果,导出并打印《初选通过名单》。《初选通过名单》须经单位负责人审核、签名并加盖公章后交人力资源处。

(五)评聘名额确定:根据学校核定的第三轮师资队伍定编定岗期间(2022-2025年)的正高可晋升数和副高可晋升数,结合申报人员情况提出当年浙江大学教师高级职务申报情况及拟晋升计划(下载),并于9月27前将单位负责人审核、签名并加盖公章后的《申报情况及拟晋升计划》交人力资源处。10月中旬,校职称工作领导小组讨论确定学校今年高级职务评聘名额。

(六)确定参评人员:10月底前,新农村发展研究院(含农业技术推广中心)确定参评人员,在评审系统中导出并打印《参评人员名单》,将单位负责人审核、签名并加盖公章后的《参评人员名单》交人力资源处。同时在申报人员《浙江大学农业推广高级职务申报表》(归档版)中填写单位意见及所在院系(单位)党委审查意见,经单位负责人签名并加盖公章后提交中评委。学校在评审系统中公示参评人员名单及业绩材料。

(七)送审:参评人员确定后,送审人员应及时向新农村发展研究院(含农业技术推广中心)提交送审材料及交款后计财处返回的记账凭单,新农村发展研究院(含农业技术推广中心)对送审材料进行审核后,将送审材料与计财处返回的记账凭单汇总后交负责送审部门。

1.送审费预交

按财务相关规定,同行专家鉴定费采用预交款模式,费用统一交到计财处。送审结束后按实结算,多退少补。

申报人员下载并填写“浙江大学晋升专业技术高级职务论文送审预交费通知单”(下载)经送审部门审核盖章后,到计财处预交相关送审费用。同行专家鉴定送审8份,按500/份预交送审费。

2.送审材料要求

1)从评审系统导出审核完成后的《浙江大学农业推广高级职务申报表》(送审版)并签名,与代表性成果(要求正高3项,副高2项)一起整合成一个pdf文件,按照“院系-姓名-送审材料(农业推广).pdf”的格式命名,文件大小一般不超过2MB。代表性论文要求包含期刊封面、目录、论文全文、封底。如代表性成果含书籍的,一般需提供书籍电子版或扫描版。

2)从评审系统导出的《浙江大学专业技术高级职务评聘同行专家鉴定表》,填写相应内容后按照“院系-姓名-专家鉴定表(农业推广).doc”的格式命名。

3.11月下旬,负责送审部门完成送审工作,并在评审系统录入送审结果(要求隐去同行专家姓名、单位等相关信息)。申报农业推广研究员、副研究员职务的,送审回收份数不少于8份。对于参评人员送审结果同意数少于6份的情况,由新农村发展研究院(含农业技术推广中心)组织3人及以上专家小组,对收回的所有通讯评审意见进行审核,并在中评会上首先进行汇报,由中评委投票决定是否进入后续评审,如一次性投票且3/4及以上同意的,可进入后续评审。

(八)12月上旬,新农村发展研究院(含农业技术推广中心)组织召开专业技术职务中评委评审会,将评审结果录入评审系统,导出并打印《关于上报XXXX专业技术职务中级评审委员会评审结果的报告》,经中评委主任审核、签名并加盖公章后交人力资源处,并将评审结果在评审系统中公示。同时在申报人员《浙江大学农业推广高级职务申报表》(归档版)中填写中评结果,经中评委主任签名并加盖公章后提交高评委。

新农村发展研究院(含农业技术推广中心)须提前将专业技术职务中评委评审会安排通知人力资源处,并于专业技术职务中评委评审会召开后一周内,将中评委主任审核、签名并加盖公章后的中评会会议纪要、评审结果报告及投票统计结果交人力资源处。

(九)12月中旬,农生环学部组织召开专业技术职务高评委评审会,将评审结果录入评审系统,导出并打印《关于上报XXXX专业技术职务高级评审委员会评审结果的报告》,经高评委主任审核、签名并加盖公章后交人力资源处,并将评审结果在评审系统中公示。同时在申报人员《浙江大学农业推广高级职务申报表》(归档版)中填写高评结果,经高评委主任签名并加盖公章后交人力资源处。

学部专业技术职务高评委评审会召开后一周内,农生环学部将高评委主任审核、签名并加盖公章后的高评会会议纪要、评审结果报告及投票统计结果交人力资源处。

(十)各级评审会评审结果在网上公示5个工作日。

 

业绩审核及认定:

新农村发展研究院(紫金港西区农科创大楼南B-307

联系人:买老师

联系电话:88982005

邮箱:0924252@zju.edu.cn


人力资源处材料接收:

    人才发展与培养中心(紫金港校区东三103-3)

    联系人:沈老师

    联系电话:88981343

    邮箱:shencaiqi@zju.edu.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