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评聘范围
实验技术高级职务评聘范围为在教学实验室、公共技术服务平台、省部级及以上科研基地、校级及以上试验基地等场所从事实验室和试验基地建设与管理,承担实验教学任务、实践教学与科研试验服务、仪器设备运行与共享服务、科研实验(工程)工作的实验技术人员。
二、申请材料及评审流程
(一)个人申报:9月20日17:30前,完成个人申报和材料提交。
申报人员可通过以下任一途径进行申报:①浙大服务网填表中心(https://service.zju.edu.cn/_s2/teachers_tbzx/main.psp),选择“职称评审”模块填报信息;②人力资源服务与管理系统(http://hrm.zju.edu.cn/),选择“职称评审”模块填报信息。系统申报截止时间为9月20日17:30。申报人员填报前请仔细阅读填报说明(技术支持联系人:温老师,18628474336;陈老师,18758957662)。
申报人员提交申报信息后,应及时将系统生成的《浙江大学实验技术高级职务申报表》(送审版)、《浙江大学晋升实验系列专业技术高级职务专家推荐表》与相应原始材料同时提交所在院系(单位)人事科。证明材料中发表的论文、获奖证书、项目批件等均需提供原件,国际期刊论文应提供图书馆开具的检索证明。对材料提供不全者,院系(单位)可暂不接受申报。
(二)材料审核:10月10日前,所在单位、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按照申报职务的任职资格和条件,根据证明材料在评审系统中完成申报人员的资格审查及材料审核、确认工作。
1.9月25日前,院系(单位)人事科牵头完成原始申报材料的审核工作。
人事科可根据需要,将教学、科研等信息的审核权限分配给本科教学科、研究生科、科研科,审核人员根据原始材料做好相应信息的审核确认工作。
院系(单位)人事科在评审系统中对申报人申报资格、业绩材料进行审核,填写并导出《其他系列人员晋升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资格审查花名册》(如同一职务有2个或以上申报者,需注明排序;如有申报正高级职务的专职中层管理干部,需在备注栏注明职务),经单位负责人审核签名、加盖单位公章后交人力资源处、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各一份。
9月25日前,院系(单位)人事科将审核后推荐人选的《浙江大学实验技术高级职务申报表》(送审版)、《浙江大学晋升实验系列专业技术高级职务专家推荐表》以及证明材料复印件(复印件请标注“与原件相符”,签上审核人姓名,加盖单位公章,论文复印件要求包含期刊封面、目录、论文全文、封底)报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
2.10月10日前,实验技术系列审核人在评审系统中进行申报材料的审核确认、资格审查及业绩统计工作,审核完成后在网上进行公示。
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组织实验考核小组对申报人员实验教学、技术科研、基地建设及管理等方面进行考核。
实验技术系列审核人在评审系统中对申报人材料审核完成后,填写并导出《晋升实验技术高级职务人选资格审查及业绩统计一览表》,经单位负责人审核签字、加盖单位公章后和实验考核小组考核结果一起交人力资源处。
3.党支部意见:院系(单位)在申报者的党支部所在单位进行民意测评,民意测评由党支部具体组织,内容应着重包括师德师风、业绩贡献等方面(测评表下载),所在党支部根据测评结果提出意见。10月13日前, 院系(单位)在评审系统中导出并打印实验技术系列审核人审核后的申报人员《浙江大学实验技术高级职务申报表》(归档版,一式两份),填写党支部具体意见与测评结果(经党支部负责人签名并加盖党支部公章)、所在单位审查意见、所在院系(单位)党委审查意见(经负责人审核、签名并加盖公章)。
(三)10月中旬,校职称工作领导小组讨论确定学校今年高级职务评聘名额。
(四)10月下旬,学校组织述职测评及初选,确定参评人员名单,并将参评人员的业绩材料在校网上公示。
(五)参评人员确定后,送审人员应及时向所在单位提交送审材料(电子版)及交款后计财处返回的记账凭单,院系(单位)人事科对送审材料进行审核后,将送审材料(电子版)、《浙江大学实验技术高级职务申报表》(归档版,一式两份)与记账凭单汇总后交人力资源处。
1.送审费预交
按财务相关规定,同行专家鉴定费采用预交款模式,费用统一交到计财处。送审结束后按实结算,多退少补。
申报人员下载并填写“浙江大学晋升专业技术高级职务论文送审预交费通知单”(下载),经人力资源处审核盖章后,到计财处预交相关送审费用。同行专家鉴定送审8份,按500元/份预交送审费。
2.送审材料要求
(1)从评审系统导出审核完成后的《浙江大学实验技术高级职务申报表》(送审版),并确认本人及单位审核人签名。
(2)代表性成果(要求正高3项,副高2项)以成果名称命名,文件总大小一般不超过10MB(不需合并为一个文件)。代表性论文要求包含期刊封面、目录、论文全文、封底。如代表性成果含书籍的,一般需提供书籍电子版或扫描版。
(六)11月下旬,学校完成送审工作,并在评审系统录入送审结果。
(七)12月上旬,实验技术专业技术职务中级评审委员会评审,评审结果在评审系统公示。
(八)12月中旬,专业技术职务高级评审委员会(II)评审,评审结果在评审系统公示。
(九)各级评审会评审结果在网上公示5个工作日。
业绩审核及认定:
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紫金港东四316-2室)
联系人:章老师、赵老师
联系电话:88208991、88206577
邮箱:sysb@zju.edu.cn
人力资源处材料接收:
人才发展与培养中心(紫金港校区东三103-3)
联系人:裘老师
联系电话:88981743
邮箱:qiusj@zju.edu.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