系列11:高教管理研究员、副研究员(2024年)

发布时间 :2024-09-05    阅读次数 :200

一、申报范围

高教管理高级职务评聘范围为专职从事党务工作和行政管理工作的人员。

二、申请材料及评审流程

(一)个人申报:92017:30,完成个人申报和材料提交。

申报人员可通过以下任一途径进行申报:①浙大服务网填表中心(https://service.zju.edu.cn/_s2/teachers_tbzx/main.psp),选择“职称评审”模块填报信息;②人力资源服务与管理系统(http://hrm.zju.edu.cn/),选择“职称评审”模块填报信息。系统申报截止时间为9月20日17:30申报人员填报前请仔细阅读填报说明(技术支持联系人:温老师,18628474336;陈老师,18758957662)。

申报人员提交申报信息后,应及时将系统生成的《浙江大学高教管理高级职务申报表》(送审版)与相应原始材料同时提交所在院系(单位)人事科。证明材料中发表的论文、获奖证书、项目批件等均需提供原件,国际期刊论文应提供图书馆开具的检索证明。对材料提供不全者,院系(单位)可暂不接受申报。

(二)材料审核:925日前,院系(单位)按照申报职务的任职资格和条件,根据原始材料在评审系统上完成申报人员的资格审查及材料审核、确认工作。

1.院系(单位)人事科在评审系统里对申报人申报资格、业绩材料进行审核,填写并导出《其他系列人员晋升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资格审查花名册》(如同一职务有2个或以上申报者,需注明排序),经单位负责人审核、签名并加盖单位公章后交人力资源处。同时导出并打印审核后的申报人员《浙江大学高教管理高级职务申报表》(归档版,一式两份)。

2.党支部意见:院系(单位)在申报者的党支部所在单位进行民意测评,民意测评由党支部具体组织,内容应着重包括师德师风、业绩贡献等方面测评表下载,所在党支部根据测评结果提出意见,将党支部具体意见与测评结果填写到归档用的《浙江大学高教管理高级职务申报表》(归档版,经党支部负责人签名并加盖党支部公章)。

3.院系(单位)在申报人员《浙江大学高教管理高级职务申报表》(归档版,一式两份)中填写单位意见及所在院系(单位)党委审查意见(经单位负责人审核、签名并加盖单位公章),与证明材料复印件(复印件请标注“与原件相符”,签上审核人姓名,加盖单位公章,论文复印件要求包含期刊封面、目录、论文全文、封底)。

(三)人力资源处在评审系统对申报人材料进行审核、并在网上进行公示。  

(四)10月中旬,校职称工作领导小组讨论确定学校今年高级职务评聘名额。

(五)10月下旬,学校组织述职测评及初选,确定参评人员名单。并将参评人员的业绩材料在校网上公示。

(六)参评人员确定后,送审人员应及时向所在单位提交送审材料(电子版)及交款后计财处返回的记账凭单,院系(单位)人事科对送审材料进行审核后,将送审材料(电子版)、《浙江大学高教管理高级职务申报表》(归档版,一式两份)及记账凭单汇总后交人力资源处。

1.送审费预交

按财务相关规定,同行专家鉴定费采用预交款模式,费用统一交到计财处。送审结束后按实结算,多退少补。

申报人员下载并填写“浙江大学晋升专业技术高级职务论文送审预交费通知单”(下载),经人力资源处审核盖章后,到计财处预交相关送审费用。同行专家鉴定送审8份,按500/份预交送审费。

2.送审材料要求

1)从评审系统导出审核完成后的《浙江大学高教管理高级职务申报表》(送审版)并确认本人及单位审核人签名。

2)代表性成果(要求正高3项,副高2项)以成果名称命名,文件总大小一般不超过10MB(不需合并为一个文件)。代表性论文要求包含期刊封面、目录、论文全文、封底。如代表性成果含书籍的,一般需提供书籍电子版或扫描版。

(七)11月下旬,学校完成送审工作,并在评审系统录入送审结果。

(八)12月上旬,高教管理专业技术职务中级评审委员会评审,评审结果在评审系统公示。

(九)12月中旬,思政及高教管理专业技术职务高级评审委员会评审,评审结果在评审系统公示。

(十)各级评审会评审结果在网上公示5个工作日。

 

人力资源处材料接收:

人才发展与培养中心(紫金港校区东三103-3

联系人:裘老师

联系电话:88981743

邮箱:qiusj@zju.edu.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