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评聘范围
工程教育创新高级职务评聘范围为工程教育创新岗教师。
二、申请材料及评审流程
(一)个人申报:9月20日17:30前,完成个人申报和材料提交。
申报人员可通过以下任一途径进行申报:①浙大服务网填表中心(https://service.zju.edu.cn/_s2/teachers_tbzx/main.psp),选择“职称评审”模块填报信息;②人力资源服务与管理系统(http://hrm.zju.edu.cn/),选择“职称评审”模块填报信息。系统申报截止时间为9月20日17:30。申报人员填报前请仔细阅读填报说明(技术支持联系人:温老师,18628474336;向老师,18256336762)。
申报人员提交申报信息后,应及时将系统生成的《浙江大学工程教育创新高级职务申报表》(送审版)及相应原始材料提交所在院系(单位)人事科。证明材料中发表的论文、获奖证书、项目批件等均需提供原件,国际期刊论文应提供图书馆开具的检索证明。另外,根据学校对不同职务或不同人员的要求,还应提供晋职所需的资格审查相关材料,如入职培训、交叉学习经历等。对材料提供不全者,院系(单位)可暂不接受申报。
(二)材料审核:10月10日前,所在院系(单位)、工程师学院按照申报职务的任职资格和条件,根据证明材料在评审系统完成申报人员的资格审查及材料审核、确认工作。
1.9月26日前,院系(单位)人事科牵头完成申报材料的审核工作。
人事科可根据需要,将教学、科研等信息的审核权限分配给本科教学科、研究生科、科研科,审核人员根据原始材料做好相应信息的审核确认工作。
院系(单位)人事科在评审系统对申报人申报资格、业绩材料进行审核,填写并导出《其他系列人员晋升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资格审查花名册》(如同一职务有2个或以上申报者,需注明排序),经单位负责人签名、加盖公章后交人力资源处、工程师学院各一份。
9月26日前,院系(单位)人事科将审核后推荐人选的《浙江大学工程教育创新高级职务申报表》(送审版)及证明材料复印件(复印件上请标注与原件相符,并签上审核人姓名,加盖单位公章,论文复印件要求包含期刊封面、目录、论文全文、封底)报工程师学院。
2.10月10日前,工程教育创新系列审核人在评审系统中进行申报材料的审核确认、资格审查及业绩统计工作,审核完成后在网上进行公示。
工程教育创新系列审核人在评审系统中对申报人材料审核完成后,填写并导出《工程教育创新高级职务人选资格审查及业绩统计一览表》,经单位负责人签字加盖公章后交人力资源处。
(三)党支部意见:院系(单位)在申报者的党支部所在单位进行民意测评,民意测评由党支部具体组织,内容应着重包括师德师风、业绩贡献等方面(测评表下载),所在党支部根据测评结果提出意见。
10月13日前,院系(单位)在评审系统中导出并打印工程教育创新系列审核人审核后的申报人员《浙江大学工程教育创新高级职务申报表》(归档版,一式两份),填写党支部具体意见与测评结果(经党支部负责人签名并加盖党支部公章)、单位意见及所在院系(单位)党委审查意见(经单位负责人签名并加盖单位公章)后报工程师学院。
(四)10月中旬,校职称工作领导小组讨论确定学校今年高级职务评聘名额。
(五)10月下旬,工程师学院组织述职测评及初选,确定参评人员,在评审系统中导出并打印《参评人员名单》,将单位负责人签名并加盖公章后的《参评人员名单》交人力资源处。学校在评审系统中公示参评人员名单及业绩材料。
(六)参评人员确定后,送审人员应及时向所在单位提交送审材料及交款后计财处返回的记账凭单,院系(单位)人事科对送审材料进行审核后,将送审材料与计财处返回的记账凭单汇总后交负责送审部门。
1.送审费预交
按财务相关规定,同行专家鉴定费采用预交款模式,费用统一交到计财处。送审结束后按实结算,多退少补。
申报人员下载并填写“浙江大学晋升专业技术高级职务论文送审预交费通知单”(下载),经负责送审部门审核盖章后,到计财处预交相关送审费用。同行专家鉴定送审8份,按500元/份预交送审费。
2.送审材料要求:
(1)申报工程教育创新教授职务人员送审材料要求:
①从评审系统导出审核完成后的《浙江大学工程教育创新高级职务申报表》(送审版)并签名,与3项代表性成果一起整合成一个pdf文件,按照“院系-姓名-送审材料.pdf”的格式命名,文件大小一般不超过2MB。代表性论文要求包含期刊封面、目录、论文全文、封底。如代表性成果含书籍的,一般需提供书籍电子版或扫描版。
②从评审系统导出《浙江大学专业技术高级职务评聘同行专家鉴定表》,填写相应内容按照“院系-姓名-专家鉴定表.doc”的格式命名。
(2)申报工程教育创新副教授职务人员送审材料要求:
①从评审系统导出审核完成后的表《浙江大学工程教育创新高级职务申报表》(送审版)并签名,与2项代性成果一起整合成一个pdf文件,按照“院系-姓名-送审材料.pdf”的格式命名,文件大小一般不超过2MB。代表性论文要求包含期刊封面、目录、论文全文、封底。如代表性成果含书籍的,一般需提供书籍电子版或扫描版。
②从评审系统导出《浙江大学专业技术高级职务评聘同行专家鉴定表》填写相应内容按照“院系-姓名-专家鉴定表.doc”的格式命名。
(七)11月下旬,负责送审部门完成送审工作,并在评审系统录入送审结果(要求隐去同行专家姓名、单位等相关信息)。申报工程教育创新教授、副教授职务的,送审回收份数不少于8份。对于参评人员送审结果同意数少于6份的情况,由工程师学院组织3人及以上专家小组,对收回的所有通讯评审意见进行审核,并在中评会上首先进行汇报,由中评委投票决定是否进入后续评审,如一次性投票且3/4及以上同意的,可进入后续评审。
(八)12月上旬,工程教育创新专业技术职务中级评审委员会评审,将评审结果录入评审系统,导出并打印《关于上报XXXX专业技术职务中级评审委员会评审结果的报告》,经中评委主任审核、签名并加盖公章后交人力资源处,并将评审通过人员名单在评审系统中公示。同时在申报人员《浙江大学工程教育创新高级职务申报表》(归档版)中填写中评结果,经中评委主任签名并加盖公章后提交高评委。
工程师学院在专业技术职务中评委评审会召开后一周内,将中评委主任审核、签名并加盖公章后的中评会会议纪要、评审结果报告及投票统计结果交人力资源处。
(九)12月中旬,工程教育创新专业技术职务高级评审委员会评审,评审结果在评审系统中公示。
(十)各级评审会评审结果在网上公示5个工作日。
业绩审核及认定:
工程师学院组织人事办公室(工程师学院行政楼315室)
联系人:蒋老师
联系电话:87096717
邮箱:jiangying610@zju.edu.cn
人力资源处材料接收:
人才发展与培养中心(紫金港校区东三104-10)
联系人:禹老师、董老师
联系电话:88981343、88981133
邮箱:0023731@zju.edu.cn、dongyancjxy@zju.edu.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