系列3:教学岗教授、高级讲师职务(2023年)

发布时间 :2023-09-06    阅读次数 :483

一、评聘范围

教学岗教授评聘范围为教学为主岗教师。长期承担高水平、高质量本科或研究生课程教学的教学科研并重岗教师,也可评聘教学岗教授,评审通过后,须转聘教学为主岗。

高级讲师评聘范围为团队教学岗教师,及从事量大面广教育教学工作的教学为主岗教师。

二、申请材料及评审流程

(一)个人申报:92017:30,完成个人申报和材料提交。

申报人员可通过以下任一途径进行申报:浙大服务网填表中心(https://service.zju.edu.cn/_s2/teachers_tbzx/main.psp),选择职称评审模块填报信息;人力资源服务与管理系统(http://hrm.zju.edu.cn/),选择职称评审模块填报信息。系统申报截止时间为92017:30申报人员填报前请仔细阅读填报说明技术支持联系人:温老师,18628474336;向老师,18256336762)。

申报人员提交申报信息后,应及时将系统生成《浙江大学教学岗教授职务申报表》(送审版)或《浙江大学高级讲师职务申报表》(送审版)及相应原始材料提交院系(单位)人事科审核。证明材料中发表的论文、获奖证书、项目批件等均需提供原件,国际期刊论文应提供图书馆开具的检索证明。另外,根据学校对不同职务或不同人员的要求,还应提供晋职所需的资格审查相关材料,如入职培训、国际化水平要求等。上述材料由院系(单位)负责审核,对材料提供不全者,院系(单位)可暂不接受申报。

院系(单位)如有教学科研并重岗教师申报教学岗教授的,须于912前将本单位教学为主岗的设岗要求、岗位职责等报人力资源处人才聘用与管理中心,待学校审批同意后方可申报。教学科研并重岗教师申报教学岗教授,还需提交《教学科研并重岗教师申报教学岗教授综合评估表》(下载)及突出业绩的相关证明材料。

(二)材料审核:1010日前,各院系(单位)、本科生院按照申报职务的任职资格和条件,根据证明材料在评审系统完成申报人员的资格审查及材料审核、确认工作。

1.926日前,院系(单位)人事科牵头完成原始申报材料的审核工作。

人事科可根据需要,将教学、科研等信息的审核权限分配给本科教学科、研究生科、科研科,审核人员根据原始材料做好相应信息的审核确认工作。

院系(单位)人事科在评审系统对申报人申报资格、业绩材料进行审核,填写并导出《晋升高校教师、教学专业技术高级职务人员资格审查花名册》(如同一职务有2个或以上申报者,需注明排序;注明是否使用院系定编定岗名额),经单位负责人签名、加盖公章后交人力资源处、本科生院各一份。

926日前,院系(单位)人事科将审核后推荐人选的《浙江大学教学岗教授职务申报表》(送审版)、《浙江大学高级讲师职务申报表》(送审版)以及证明材料复印件(复印件上请标注与原件相符,并签上审核人姓名,加盖单位公章,论文复印件要求包含期刊封面、目录、论文全文、封底)报本科生院。

2.1010日前,本科生院教学系列审核人在评审系统中进行申报材料的审核确认、资格审查及业绩统计工作,审核完成后在网上进行公示。

本科生院组织教学考核小组对申报人员教学情况、教学质量、学生反馈等方面进行考核。

教学系列审核人在评审系统中对申报人材料审核完成后,填写并导出《晋升教学高级职务人选资格审查及业绩统计一览表》,经单位负责人签名、加盖公章后交人力资源处。同时将教学考核小组考核结果报人力资源处。如有教学科研并重岗教师申报教学岗教授的,还需提交专门委员会的认定结果。

(三)党支部意见:各院系(单位)在申报者的党支部所在单位进行民意测评,民意测评由党支部具体组织,内容应着重包括师德师风、业绩贡献等方面(测评表下载),所在党支部根据测评结果提出意见。

(四)1012日前,院系(单位)组织召开述职报告会并进行述职测评,评委会讨论确定初选人员名单,然后在评审系统中录入述职测评和初选结果,导出并打印《初选通过名单》。《初选通过名单》须经单位负责人审核、签名并加盖公章后交人力资源处。同时在评审系统导出并打印教学系列审核人审核后的申报人员《浙江大学教学岗教授职务申报表》(归档版,一式两份)或《浙江大学高级讲师职务申报表》(归档版,一式两份),填写党支部具体意见与测评结果(经党支部负责人签名并加盖党支部公章)。

(五)评聘名额确定:实施定编定岗的院系(单位)根据学校第三轮(2022-2025年)师资队伍定编定岗核定的正高可晋升数和副高可晋升数,结合申报人员情况提出当年浙江大学教师高级职务申报情况及拟晋升计划(下载),并于9月28日前将单位负责人审核、签名并加盖公章后的《申报情况及拟晋升计划》提交人力资源处。10月中旬,校职称工作领导小组讨论确定学校今年高级职务评聘名额。

(六)确定参评人员:10月底前,院系(单位)确定参评人员,在评审系统中导出并打印《参评人员名单》,将单位负责人审核、签名并加盖公章后的《参评人员名单》交人力资源处。同时在申报人员《浙江大学教学岗教授职务申报表》(归档版)或《浙江大学高级讲师职务申报表》(归档版)中填写单位意见及所在院系(单位)党委审查意见,经单位负责人签名并加盖公章后提交中评委。学校在评审系统中公示参评人员名单及业绩材料。

(七)送审:11月下旬,学校完成送审工作,并在评审系统录入送审结果。申报教学岗教授、高级讲师职务的,送审回收份数不少于8份。对于参评人员送审结果同意数少于6份的情况,由学校组织3人及以上专家小组,对收回的所有通讯评审意见进行审核,并在中评会上首先进行汇报,由中评委投票决定是否进入后续评审,如一次性投票且3/4及以上同意的,可进入后续评审。

参评人员确定后,送审人员应及时向所在院系(单位)提交送审材料及交款后计财处返回的记账凭单,院系(单位)人事科对送审材料进行审核后,将送审材料与计财处返回的记账凭单汇总后交人力资源处。

1.送审费预交

按财务相关规定,同行专家鉴定费采用预交款模式,费用统一交到计财处。送审结束后按实结算,多退少补。

申报人员下载并填写“浙江大学晋升专业技术高级职务论文送审预交费通知单”(下载),经人力资源处审核盖章后,到计财处预交相关送审费用。同行专家鉴定送审8份,按500/份预交送审费。

2.送审材料要求:

1)申报教学岗教授职务人员按以下要求准备送审材料:

从评审系统导出审核完成后的《浙江大学教学岗教授职务申报表》(送审版),并确认本人及单位审核人签名。

②3项代表性成果以成果名称命名,文件总大小一般不超过10MB(不需合并为一个文件)代表性论文要求包含期刊封面、目录、论文全文、封底。如代表作含书籍的,一般需提供书籍电子版或扫描版。

2)申报高级讲师职务人员送审材料要求:

从评审系统导出审核完成后的《浙江大学高级讲师职务申报表》(送审版)并确认本人及单位审核人签名。

2项代表性成果以成果名称命名,文件总大小一般不超过10MB(不需合并为一个文件)。代表性论文要求包含期刊封面、目录、论文全文、封底。如代表性成果含书籍的,一般需提供书籍电子版或扫描版。

3)送审结果录入

学校将送审结果录入评审系统,并上传反馈回来的同行专家鉴定表(要求隐去同行专家姓名、单位等相关信息)。

(八)中评:12月上旬,各院系(单位)组织召开专业技术职务中评委评审会,将评审结果录入评审系统,导出并打印《关于上报XXXX专业技术职务中级评审委员会评审结果的报告》,经中评委主任审核、签名并加盖公章后交人力资源处,并将评审结果在评审系统中公示。同时在申报人员《浙江大学教学岗教授职务申报表》(归档版)或《浙江大学高级讲师职务申报表》(归档版)中填写中评结果,经中评委主任签名并加盖公章后提交高评委。

各院系(单位)在专业技术职务中评委评审会后一周内,将中评委主任审核、签名并加盖公章后的中评会会议纪要、评审结果报告及投票统计结果交人力资源处。

(九)高评:12月中旬,学校教学类专业技术职务高级评审委员会评审,评审结果在评审系统公示。

(十)各级评审会评审结果在网上公示5个工作日。 

 

业绩审核及认定:

本科生院(紫金港东1A-124

联系人:谷老师

联系电话: 88206422

邮箱:guhui@zju.edu.cn

 

人力资源处材料接收:

人才发展与培养中心(紫金港校区东三104-10)

联系人:禹老师、董老师

联系电话:88981343、88981133

邮箱:0023731@zju.edu.cn、dongyancjxy@zju.edu.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