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属医院系列3:附属医院其他专业技术高级职务

发布时间 :2023-09-07    阅读次数 :287

  一、评聘范围

(一)附属医院从事实验室和试验基地建设与管理,承担实验教学任务、实践教学与科研试验服务、仪器设备运行与共享服务、科研实验(工程)、临床实验工作的实验技术人员,评聘正高级实验师、高级实验师职务。

(二)附属医院从事工程技术、信息技术、技术支撑与工程管理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评聘正高级工程师、高级工程师职务。

(三)附属医院专职从事党务工作和行政管理工作的人员,评聘高教管理研究员、副研究员职务。

(四)附属医院从事图书资料、档案管理和相关服务等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评聘研究馆员、副研究馆员职务。

(五)附属医院从事编辑、出版业务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评聘编审、副编审职务。

(六)附属医院从事财务、审计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推荐评审正高级会计师、高级会计师职务。2023年,学校会计系列高级职务推荐工作与校内其他各系列高级职务评聘工作同时启动,实行校内线上申报推荐。获得推荐资格人员,根据2024年省财政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最新发布的申报条件、评审条件及相关要求进行网上申报。具体申报要求详见《关于2023年专业技术高级职务评聘工作的通知》及通知附件“系列15:会计高级职务

二、申请材料及评审流程

(一)个人申报920日前完成个人申报和材料提交。

申报人员可通过以下任一途径进行申报:①浙大服务网填表中心(https://service.zju.edu.cn/_s2/teachers_tbzx/main.psp),选择“职称评审”模块填报信息;②人力资源服务与管理系统(http://hrm.zju.edu.cn/),选择“职称评审”模块填报信息。系统申报截止时间:920日下午17:30。(技术支持联系人:温老师,18628474336;向老师,18256336762)。请申报人员仔细阅读填报说明(请下载)进行填报。

申报信息提交后,申报人员应及时将系统生成的《浙江大学XX高级职务申报表》(送审版)与相应原始材料同时提交各附属医院人事科。证明材料中发表的论文、获奖证书,项目批件等均需提供原件,国际期刊论文应提供图书馆开具的检索证明。对材料提供不全者,学院(系)、单位可暂不接受申报。

(二)材料审核1010日前,各附属医院按照学校文件规定的各申报职务的任职资格和业绩条件,根据证明材料在评审系统中完成申报人员的资格审查及材料审核、确认工作。

各附属医院人事科在评审系统中对申报人申报资格、业绩材料进行审核,填写并导出《其他系列人员晋升专业技术高级职务资格审查花名册》(如同一职务有2个或以上申报者,需注明排序;如有申报正高级职务的专职中层管理干部,需在备注栏注明职务),系统导出晋升专业技术高级职务人选资格审查及业绩统计一览表,经单位负责人签名、加盖单位公章后同时交医学院和人力资源处,将审核通过人员名单及业绩材料进行公示,并链接到本单位网站公示。同时导出并打印申报人员《浙江大学XX高级职务申报表》(归档版,一式两份)。

业绩审核时如有问题的,可向学校相关部门咨询,具体如下:

实验系列:实验室管理与设备处赵老师、章老师,88208991,紫金港东四316-2室,sysb@zju.edu.cn

图资档案:图书馆郭老师,87951622,玉泉校区图书馆514gqz@zju.edu.cn

编辑出版:出版社徐老师,88925878,西溪校区出版社320xmt118@zju.edu.cn

工程、高教管理:人力资源处裘老师,88981743,紫金港校区东3-104-10qiusj@zju.edu.cn

会计系列:计划财务处张老师,88981053,紫金港校区东6-103-3,YYZZLL@zju.edu.cn

(三)党支部意见:各附属医院应在申报者的党支部所在单位进行民意测评,民意测评由党支部具体组织,内容应着重包括师德师风、业绩贡献等方面测评表下载,所在党支部根据测评结果提出意见,将具体意见和测评结果填写到申报人员《浙江大学XX高级职务申报表》(归档版),经党支部负责人签名并加盖党支部公章。

(四)单位述职测评及初选1012日前,各附属医院组织召开述职报告会并进行述职测评,评委会讨论确定初选人员名单,在评审系统中录入述职测评和初选结果,导出并打印《初选通过名单》。《初选通过名单》须经单位负责人审核、签名并加盖公章后同时交医学院和人力资源处,填写附属医院专业技术高级职务申报情况及拟晋升计划(请下载,汇总卫生技术、科学研究及其他专业技术系列,包括纸质版电子版报医学院,医学院审核后报人力资源处。

申报正高级职务的专职中层管理干部按照学校职称文件有关规定执行,由学校统一组织述职测评初选后,带名额参加相应系列的评审。

(五)评聘名额确定10月中旬,校职称工作领导小组讨论确定今年各附属医院专业技术高级职务评聘名额。

(六)确定参评人员10月下旬,各附属医院确定参评人员,在评审系统中导出并打印《参评人员名单》,将单位负责人审核、签名并加盖公章后的《参评人员名单》同时交医学院和人力资源处,同时在申报人员《浙江大学XX高级职务申报表》(归档表)中填写单位意见,经单位负责人签名并加盖公章后提交中评委。学校在评审系统中公示参评人员名单及业绩材料。

(七)送审11月下旬医学院完成送审工作,并在评审系统录入送审结果。

1.送审要求

各附属医院人事科应及时将审核后的参评人员送审材料交医学院,由医学院负责组织送审。

2.送审费预交

按财务相关规定,同行专家鉴定费采用预交款模式,费用统一交到计财处。送审结束后按实结算,多退少补。

申报人员下载并填浙江大学晋升专业技术职务论文送审预交费通知单,经医学院审核盖章后,到计财处预相关送审费用。同行专家鉴定送审须回收8份,预交费标准由医学院确定。

3.送审材料要求

参评人员应按照医学院统一要求准备送审材料,并及时向所在单位人事科提交送审材料和交款后计财处返回的记账凭单,附属医院人事科对送审材料进行审核后,将送审材料及计财处返回的记账凭单统一交医学院。

4.送审结果录入
    医学院将送审结果录入评审系统,并上传反馈回来的同行专家鉴定表(要求隐去同行专家姓名、单位等相关信息),并将专家鉴定表原件交人力资源处。

申报其他专业技术高级职务的,送审回收份数不少于8份。对于参评人员送审结果同意数少于6份的情况,由医学院组织3人及以上专家小组,对收回的所有通讯评审意见进行审核,并在中评会上首先进行汇报,由中评委投票决定是否进入中评,如一次性投票且3/4及以上同意的,可进入中评。

(八)中评:12月上旬,各附属医院组织召开专业技术职务中级评审会,在学校核定的名额内,评审各系列专业技术高级职务,等额推荐到各高评委,并将评审结果录入评审系统,导出并打印《关于上报XXXX专业技术职务中级评审委员会评审结果的报告》,经中评委主任审核、签名并加盖公章后同时交医学院和人力资源处,并将评审通过人员名单公示。同时在申报人员《浙江大学XX高级职务申报表》(归档版)中填写中评结果,经中评委主任签名并加盖公章后报人力资源处。

各医院在专业技术职务中级评审会召开后一周内,将中评委主任审核、签名并加盖公章后的中评会会议纪要及投票统计结果交人力资源处。

(九)高评:12月中旬,学校相应专业技术职务高级评审委员会评审,评审结果在评审系统公示。

(十)各级评审会评审结果在网上公示5个工作日。

 

材料接收

医学院:

人事人才办(紫金港校区医学院综合楼505-1

联系人:王老师

联系电话:88208017 Email: zpw@zju.edu.cn

 

人力资源处:

人才发展与培养中心(紫金港校区东三104-10

联系人:裘老师

联系电话:88981743Email:qiusj@zju.edu.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