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开具在职证明?

发布时间 :2023-08-23    阅读次数 :73
根据不同用途分别开具:1.用于申报项目或投标;线下窗口办理需要科研院、社科院或继教管理处出具的证明开具联系函;线上浙大服务平台Z1902申请,选择相应的用途类型,审批完成后可自助取件或至人力资源处窗口办理。2.用于办理台湾地区出入境许可证(因公出国境),国合处出具的证明开具联系函;3.其他用途人事证明;请携带校园卡或其他身份类证件,学院人事科开具的联系函至人力资源处窗口直接办理;
联系电话: 88981600
服务对象: 教职工
经办科室: 人力资源处人事服务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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