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不同用途分别开具:1.用于申报项目或投标;线下窗口办理需要科研院、社科院或继教管理处出具的证明开具联系函;线上浙大服务平台Z1902申请,选择相应的用途类型,审批完成后可自助取件或至人力资源处窗口办理。2.用于办理台湾地区出入境许可证(因公出国境),国合处出具的证明开具联系函;3.其他用途人事证明;请携带校园卡或其他身份类证件,学院人事科开具的联系函至人力资源处窗口直接办理;
联系电话: | 88981600 |
服务对象: | 教职工 |
经办科室: | 人力资源处人事服务中心 |
关 键 词: | 在职证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