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职工办理因私出国(境)申请所需的在职收入证明如何开具?(不含报备人员)

发布时间 :2023-08-23    阅读次数 :16
教职工凭借请销假流程审批完成打印单或审批流程截图至办事大厅人力资源处窗口开具相关证明。
联系电话: 88981600
服务对象: 教职工
经办科室: 人力资源处人事服务中心
关 键 词: 因私出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