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职收入证明里的收入提供2种选择,税前和税后,取上一个自然年度的工资加上酬金收入。对于上一年度以来新进的教职员工,默认取最近不超过12个月的数据计算收入:(工资+酬金)/月份数目*12。税前收入取(工资应发数+酬金税前),税后收入取(工资实发+酬金实发)。具体的您可以登录计财处网站综合财务管理平台查看自己的工资及酬金收入,如需要,也可以下载。
联系电话: | 88981600 |
服务对象: | 教职工、博士后 |
经办科室: | 人力资源处人事服务中心 |
关 键 词: | 人事证明、在职收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