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申请教师任教三十年教师荣誉证书?

发布时间 :2023-08-23    阅读次数 :127
1.个人根据人力资源处在校网上发布的《关于申办浙江省任教三十年教师荣誉证书的通知》进行申请,一般在上半年申请。2.单位进行初审,截止到当年12月底从教满三十岁的教师均可。3.人力资源处审核通过后,颁发浙江省教育厅《浙江省任教三十年教师荣誉证书》,同时将《〈浙江省任教三十年荣誉证书〉发放教师汇总花名册》报浙江省教育厅备案
联系电话: 88981879
服务对象: 教职工
经办科室: 人力资源处人事服务中心
关 键 词: 教师任教30年证书;申请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