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校教职工在来我校工作之前已有参加养老保险的经历,需区分情况办理养老保险转入。需要办理养老保险关系转移的人员类型如下:1.参加过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包括省内省外)。办理企业养老保险转移,如有企业年金的,同时办理企业年金转移。2.2014年10月以后来我校工作之前,参加过浙江省以外省份的机关事业养老保险。办理机关事业养老保险转移的同时应办理职业年金的转移。来校前参加过浙江省内其他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的教职工,不需要办理养老保险转移。3.军转来我校的教职工办理养老保险转移的途径有:1.途径一:参保人员手机支付宝APP搜索“电子社保卡”,点击小程序登录后,选择“人社办事-社会保障-养老保险-养老保险关系转移”,输入密码后登录:①参保人员曾缴纳机关事业养老保险的,选择“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关系转移申请”,填写户籍地址,选择“转移”职业年金,选择转入地行政区划和转出地行政区划,如浙江大学的行政区划选择“浙江省省本级”。②参保人员曾缴纳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选择“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申请”,后续操作同上。2.途径二:参保人员登录国家社会保险公共服务平台,注册及登录后,选择“养老保险-关系转移”:①参保人员曾缴纳机关事业养老保险的,选择“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关系转移申请”,填写户籍地址,填写转移申请相关信息,并提交申请。②参保人员曾缴纳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选择“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申请”,经实人认证成功后,填写转移申请相关信息,并提交申请。3.途径三:因为养老保险缴费时间较早,网上数据不完善;或者因其他原因无法实现网上办理,则只能通过线下办理。1.可前往当地参保部门咨询,打印《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可同时打印《企业年金的缴费凭证》或《职业年金缴费凭证》。如省内企业养老保险转入我校的,《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网上下载流程可参见:《浙江政府服务网参保缴费凭证打印流程 》。此外,也可打印《浙江省基本养老保险历年参保证明》。2.将上述凭证交至转入地的社保服务机构。如转入我校的,可直接交到浙江省社会保险与就业服务中心(以位于杭州市西湖区古翠路50号),也可交至学校人力资源处资源配置与保障中心(位于紫金港校区东三104-0)转交。
联系电话: | 88981917 |
服务对象: | 教职工 |
经办科室: | 人力资源处资源配置与保障中心 |
关 键 词: | 社保;养老保险转移;社保转移 |